2021年中国共产党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庆阳市正宁县纪委2021年度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1.5万元增加24.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用车1辆2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9万元增加26.65万元。主要是因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时,我委公务用车未配备到位,为保障日常办案需要,购置公务用车1辆,价值23.92万元;加之购买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费用高而预算费用低,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4.98万元增加30.67万元,原因同上。
公务接待费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纪委检查指导工作及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费紧张,公务接待费暂未结账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经费紧张,大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及时支付。
3.“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55人,均为国内接待;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3万元,车均购置费23.92万元,车均维护费4.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1万元,比 2021年增加24.41万元,增长48.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92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当年重点项目有5个金额55.41万元,其中办案经费28万元,纪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宣传教育工作经费2万元,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经费3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单位取暖费5.41万元;县财政通过列支以上专项经费,有效缓解了我委经费困难的现状,保障了我委日常运转和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六、名称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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