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庆阳市正宁县委政法委2021年度
决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万元,公务招待费2.98万元,比上年支出公务接待费0.1864元多支出2.7936万元,原因是上年度财政公务接待费未及时拨付,2020年和2021年共同支出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万元,相比上年度17.1万元增加8万元,增加46.8%,原因是工作正常需求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我委固定资产原值52.7万元,净值9.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四、绩效情况说明
政法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综治中心建设经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群防群治等费用使用安全高效,有力保障了平安正宁、法治正宁建设。
五、政府采购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万元。
名称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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