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正宁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2023年度
正宁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正宁县公安局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害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本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独立编制机构。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较上年持平,独立编制机构无变动。
(2)独立核算机构。
2023年,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较上年持平。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343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人,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新招录公务员6人,退休民警8人。
2023年在职人员人数342人。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人,,在职人员人数主要变动原因:新招录公务员6人,退休民警8人。
②2023年离休人员人数为0.00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③2023年退休人员人数为8人。与2022年度相比,比上年退休增加2人。
二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公安厅“一统三体系、四抓两保障”总体思路、市局“3644”工作思路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三抓三促”和“铸忠诚警魂”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主动创稳行动和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全警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捍卫了政治安全。始终将维护全县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扎实落实各项维稳安保措施,圆满完成了“两节”“两会”、五一小长假、中亚五国峰会和“6.4”敏感期、“高考”“中考”、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保等一系列艰巨繁重的安保维稳任务,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未发生邪教组织宣传煽动案件、未发生赴兰进京聚集访案件。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创新情报搜集方法,改变单一依靠秘密力量搜集情报,布建秘密力量15名,信息员22名,全年共上报涉藏、涉台、涉疆以及非法宗教舆情、情报信息241条。二是加强重点人和阵地管控。积极开展境内政治重点人动态管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每日调度,密切关注。目前,全县1名政治重点人管控到位。针对重点阵地,依托各派出所做好管控工作的同时,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摸排,掌握了解实际情况。今年共列控邪教重点人49名、国保重点阵地6处。三是做好重要节会安全防范。全国“两会”“4.25”“5.13”“6.4”等敏感日期间,全力做好特殊利益诉求群体稳控工作,对重点人实行“日调度、周研判”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未发生失控漏管问题。深化涉政信息巡查处置,7×24小时全方位开展网上涉政、涉稳有害信息巡查监测,发现上报涉政单条及有害信息样本8条,落地查出各类造谣传谣人员3人,开展全局舆情引导38次。四是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全力开展打击整治政治谣言专项行动,依托“4.15”工作机制,国保、网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网上24小时巡查,未发现有害言论和信息。对境外非政府组织香港乐施会在我县实施的乡村留守儿童七彩乐园(三期)项目全程跟踪监管,未发现渗透嫌疑;加强境外网上舆论反制专项工作,派遣一名工作人员专职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依法查处宗教非法活动专项行动”,会同县宗教部门、基层乡镇开展非法宗教摸排活动,查处非法宗教12起,教育训诫32人,教育引导45人。组织开展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国保部门联合派出所及县上有关部门,针对书店、书摊持续开展专项检查6次,未发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五是加强反恐怖反邪教工作。制定完善了2023年反恐怖应急预案,加强新疆籍维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常住新疆籍迁入人口2人及其家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走访,均属放心关注人员。网上巡查搜集涉暴恐音视频线索6条,办理网上涉枪案件1起,取保候审1人。积极摸排调查“精神传销”有害培训专项行动,办理邪教案件1起,行政处罚9人。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力保障了人民安宁。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共受立各类刑事案件290起,与去年同期(388起)相比下降25.2%,破案220起,破案率同比上升19.2%,移送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268人,同比(242)上升9.7%,共抓获各类网上逃犯57名。一是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会议精神,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和扫黑工作“回头看”,共受理核结黑恶线索4条。在教育、金融放贷等行业领域整治方面,摸排发现行业整治线索2条,下发公安提示函1份。二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共立电信诈骗案件72起,同比下降41.46%,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0起,破案率55.56%,抓获涉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210人, 移送起诉50人,公诉33人,挽损627.89万元,完成3起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破获黑灰产案件1起,完成涉缅人员核减9人,核查断卡线索97条,协破外省案件160起。三是严打毒品违法犯罪。强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清源断流”专项行动,最大限度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共破获毒品团伙案件2起,抓获贩毒嫌疑人10人,移送起诉8人,缴获毒品冰毒43.39克、麻古2.157克、大麻0.87克,查处吸毒人员13人,开展尿液毛发双检测229人,未发现复吸问题。四是严打危害民生犯罪。持续向涉枪涉爆、涉企涉税、盗抢骗、食药环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亮剑”,破获经济类犯罪案件23起,移送起诉24人,挽回经济损失1729余万元,协助清收不良贷款38226.92万元,协助追缴税款948余万余元。“昆仑 2023”专项行动中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移送起诉10人,扣押有毒有害食品价值81.4万元。
(三)突出源头治理,有力夯实了平安根基。一是强化治安问题整治。今年全县接处警同比下降13.54%,其中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6.96%,治安警情同比下降52.45%。共受理治安案件377起,同比上升3.6%,查结302起,查结率80.1%,查处违法人员435人。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打击黄赌等各类专项行动,共立涉黄涉赌刑事案件12起(其中涉黄案件9起,移送起诉13人;赌博刑事案件4起,移送起诉31人)。办理赌博治安案件43起,打击处理198人;涉枪涉爆案件各立案1起,涉爆案件起诉1人;受理涉枪涉爆行政案件13起,处罚12人,收缴1支AK软弹枪、1支气枪、1581件烟花爆竹;成品油案件移送起诉3人。二是强化治安巡逻管控。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和“1、3、5”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巡逻防控,加强对超市、医院、学校、车站、市场、广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和密度,做到警灯长闪,警力常守,提高街面见警率和威慑力,共接处群众救助类警情297余次,出动警车3024余台次、出动警力1178余人次,参与安保63次,服务群众301余次,整治乱停乱放711起,打击查处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85起,批评教育74人。三是强化治安基础工作。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09起,化解1500余起,化解率95%。持续深入开展重点人员及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清洗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摸排重点人员1045人,及时录入“一标三实”信息系统。强化治安防范科技支撑,建成智慧安防小区45个,派出所综合指挥室3个。深化户籍管理工作,共登记出生1570人,死亡注销1871人,办理居民身份证17032份,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20人,临时身份证501份,办理户口迁移3208人。四是强化网络领域管控。针对网上“低俗短视频和直播”突出乱象,创新性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摸排全县大V网红20余人,集中约谈低俗主播11人,集中办理网络“骂仗”、演绎低俗剧本等网络主播违法违规案件2起,治安处罚6人(罚款5人、行政拘留1人),封禁账号3个,有力维护了正宁形象。以“净网2023”“清风行动”“低俗短视频整治”等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掀起打击整治网络犯罪凌厉攻势,主侦涉网刑事案件83起,起诉56起;受理配侦案件1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行政处罚8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名。加强网络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和数据网络安全检查94(家)次,办理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政案件23起,办理帮信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各2起,办理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案1起,上报“涤瑕治乱”专项信息13条;搜集上报网络安全监管线索127条;上报网络威胁情报48篇;上报科技类情报5条;上报“两高一弱”160余条;开展LED显示屏”扫街行动“21次,及时消除网络隐患有效夯实了全县网络安全基础。(四)强化安全监管,有力筑牢了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织牢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一是严格道路交通管理。部署开展“守底线促战果夯基础强服务”、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交通安全“春季守护”、“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西南西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区域会战、7-9座小型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等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4049起(其中饮酒驾驶174起,醉酒驾驶57起, 涉牌涉证1177起,超载589起,无证驾驶936起)。今年以来我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542起,死亡22人,受伤1081人,财产损失45.87万元。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配合县教育部门严格落实校园安防建设“4个100%”落实,全县 122 所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和公安机关联网、校园封闭式管理、护学岗基本落实到位。今年县城区域共设立护学岗15处,聘请85名民辅警担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职务,清理校园门口乱摆摊点27处,整改隐患14处。通过定期检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寄递物流行业的监管力度,共开展各类隐患整治32次,检查重点单位、场所等2619家(次),发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隐患51处。各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了清理摸排,淘清了底数,建立了档案,普遍开展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派出所消防监管责任逐步靠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加强监所安全管理。以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为目标,始终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法治、德治相结合,实现了安全“零事故”、执法“零投诉”、民警“零违纪”,看守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成绩突出青年集体。今年新收押379人,日均押量76人,出所就医体检223人,向监狱投送罪犯233人、刑满释放35人、取保候审244人、监视居住9人、临时羁押24人、镇原县看守所转入67人。目前在押59人,监区秩序持续良好,患病人员病情稳定,在押人员整体思想稳定。
(四)创新治理方式,有力服务了中心大局。突出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智慧赋能,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机关的生命线,以压降涉警举报投诉为抓手,狠抓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严格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审核刑事案件295起,排除非法证据或提出办案指导意见53条。常态化开展网上执法巡查120余次,巡查行政案件数356起,巡查刑事案件数295起,网上执法巡查发现问题数184条。对2023年以来经侦类撤销案件、立案1年以上为结刑事案件、检察院监督立案、监督撤销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等五18起类案件是否存在“七方面”问题进行梳理排查,经察,18起案件均不存在七方面问题。健全完善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执法问题的研讨交流,与检察院开展案件会商35次,召开“三长”联席会议6次,沟通解决执法问题数10个。举办执法培训班8期,培训人次700余人次,送教下基层7次,举办跟班学习、旁听庭审、法律考试等活动4次,通过基本级考试民警187人,通过高级考试9人,通过司法考试2人,举办局领导会前学法14次,修改废止执法制度规范3个。二是深入推进基层基础攻坚。扎实推进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和“一标三实”、社区警务工作,向派出所下沉警力16人,深入实施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和交警机制,宫河派出所获评全省第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市优秀执法基层单位。三是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建成智慧“绿波带”,深化“一难两乱”治理,抽调警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建成停车设施138处泊位10066个,其中大型车停车泊位7处185个、小型车停车泊位138处9881个,有效解决了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两型”机关创建,扎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科室长坐窗口”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开通身份证首申、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县级86项、派出所74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一窗通办”,实现高频公安服务“全程网办”。
(五)着眼绝对忠诚,有力加强了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和省、市领导同志会见公安英模代表时的讲话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党建带队建长效机制,开展政治督察和巡察“常察常改、自查自改”工作,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和研讨16次,全局性开展政治理论专题辅导8次,参与民辅警2800余人次,局主要领导讲党课3次。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分类晋级验收评估及2023年分类定级工作,巩固五星级党支部2个,争创(巩固)四星级14个,巩固三星级3个,开展党建、思想政治督查5次,组织开展轮值轮训3期,培训民辅警380余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新发展党员4人,转正党员4人,“两节”及“七一”前慰问困难党员9人。二是狠抓正风肃纪。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严纪律、转作风、强能力”专项教育整顿,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警规警纪,全面推进新时代清廉公安建设。开展现场督察35次,网上督察42次,核查各类投诉线索40条,办理群众投诉案件查办20件,查结率100%,查实3起,其中通报批评2人,督察记分3人。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3案3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1人。三是强化正向激励。第113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时,在全县集中表彰奖励6名最美女警、10名最美警嫂和10名最美爱警母亲;组织25名运动员圆满完成正宁县2023年“庆五一、迎五四”青年运动会政法代表队的参赛项目。申请成立社区警务中心,为事业年制工作人员申请划转编制4名,机关工勤1名;为332名民辅警调整落实艰苦边远津贴标准,调整乡镇津贴31人,落实公车补贴10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76人,转正定级、登记公务员10名,新招录民警10名,授首、晋升警衔共23人次,为21名人民警察遗属按照最新政策落实落实抚恤金;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47名协警纳入规范化管理。调整优化队伍结构,新提拔副局长1名,转正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12名,晋升公务员“两个序列”38人次。四是狠抓素质强警。积极开展专项训练和警种岗位协同练兵,参与全市同步队列礼仪、队列指挥和综合体能训练18次,受训民辅警3100人次;全局各警种岗位练兵16期,参与民辅警4100余人次;发展警务实战教官3人,并及时参加了省、市组织的教官培训培训;圆满迎接省厅、市局4次季度送教考核。五是狠抓文化育警。紧紧围绕服务辖区发展这一重点,紧扣局党委部署和重点工作,全程跟进,积极策划,守正创新,广泛宣传民辅警在维护社会稳定、守护群众平安、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动人场景和感人事迹,策划拍摄出了《无悔》《写给远方的您》《谢谢你守护我》等短视频,并在各大媒体推介,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正宁公安、支持正宁公安。今年共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央视等央级媒体发稿21篇,在《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刊发稿件50篇,《派出所杂志》刊发稿件1篇,《甘肃公安》刊发稿件8篇,在甘肃卫视、甘肃日报、甘肃法治报等省级媒体刊发稿件63篇,实现了“宣传工作能力有提升、作品品提升、影响范围有提升”的目标,县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均持平,无差异。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3年正宁县公安局各项经费结转结余年初数0.0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984.9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984.9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后,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从来源构成看,正宁县公安局总收入为6984.92万元,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三项。
其中:财政拨款6984.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收入与上年对比。2023年度总收入为6984.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494.01万元,下降6.6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6984.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494.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变动原因:交警队分出独立核实人员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上级补助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事业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经营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2023年度其他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1)支出与上年对比。
2023年度 总支出为6984.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494.01万元,下降6.61%。
基本支出为5681.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048.58万元,下降15.5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24.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64.20万元,下降19.32%,主要原因:交警大队单独核算,将人员转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
1、支出情况
正宁县公安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
2、预决算对比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4.7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94万元。
3)上下年对比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4.7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持平;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万元;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94万元。
①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对应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00个,出国人数0.00人,出国人员人均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2.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2万元,对应的年末公车保有量5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0.3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变动原因:当年未购置新车,车辆更新后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③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为2.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一是国内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总计52批次、218人次,人均91.74元/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国内人员接待52批次、218人次,人均91.74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2023年度国内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国内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主要变动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财政拨款减少。二是国(境)外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人均接待费元。2023年度国(境)外接待费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会议费全口径支出为2.4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43万元,增长0.00%。其中: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4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43万元,增长0.00%。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培训费全口径支出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51.89万元,下降100.00%。其中,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数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51.89万元,下降100.00%。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初正宁县公安局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6984.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下降6.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568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81.34%。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30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18.6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6984.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下降6.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4.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5681.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下降15.5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1303.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长74.0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下降100.00%。
2023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结转为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从财政拨款支出结构看,按支出性质分析,基本支出5681.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34%;
项目支出1303.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66%。按支出经济分类分析,工资福利支出4926.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53%;
商品和服务支出1547.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9.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86%;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资本性支出101.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5%;对企业补助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00%。
5.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中:事业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中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他收入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3.2023年末资金结转结余共计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中:基本支出结转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为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万元,增长%;项目支出结转结余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结余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经营亏损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对资产、负债信息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资产信息变动情况分析。2023年末,正宁县公安局资产中,货币资金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其中银行存款F01[4,4]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财政应返还额度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房屋(原值)为2412.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车辆(原值)为556.0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在建工程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4.负债信息变动情况分析。2023年负债中借款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应缴财政款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应付职工薪酬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捍卫了政治安全;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有力保障了人民安宁;三是突出源头治理,有力夯实了平安根基;四是创新治理方式,有力服务了中心大局;五是着眼绝对忠诚,有力加强了队伍建设。
2、绩效自评结果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正宁县公安局通过认真对照2023年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所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进行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包括2023年年初预算内、追加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确保了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通过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去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也为今年工作制定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下一步,正宁县公安局将继续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局预算资金7062.9万元,财政下达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4.92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00%。实际支出6984.92万元,支付率100%;其中人员经费4926.72万元,公用经费预算762万元,财政拨付685.8万元,各类项目经费(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13万元)1206.2万元。财政全额拨款,保障了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包括项目进行进度缓慢,项目执行不均衡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
4.下一步改进措施: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包括项目进行进度缓慢,项目执行不均衡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财政按期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项目工作进行精细化跟踪管理,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的如期顺利实现。
(二)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2023年特巡警工资、劳务外包项目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55万元,执行数为296.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特巡警工资、劳务外包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00万元,总投入296.55万元,资金到位296.55万元,实际使用296.5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98.85%,无拖欠、扣发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行进度缓慢,项目执行不均衡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4)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2.2023年城市监控运行维护、警犬繁育及驯养项目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城市监控运行维护、警犬繁育及驯养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5万元,总投入25万元,资金到位25万元,实际使用2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无拖欠、扣发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行进度缓慢,项目执行不均衡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4)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细化项目精细化跟踪管理,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绩效目标实现。
3.2023年禁毒、特巡警、特别业务费项目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5万元,执行数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禁毒、特巡警、特别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6.5万元,总投入36.5万元,资金到位36.5万元,实际使用36.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无拖欠、扣发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不均衡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4)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细化项目精细化跟踪管理,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绩效目标实现。
4.2023年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采购费用项目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采购费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30万元,总投入50万元,资金到位50万元,实际使用5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无拖欠、扣发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不均衡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绩效目标制定存在偏差。
(4)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制定,细化项目精细化跟踪管理,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绩效目标实现。
5.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项目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3万元,执行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1%。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519万元,总投入513万元,资金到位593万元,实际使用493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96.1%,支出实现率100%,无拖欠、扣发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拨付不够平衡及时,下达指标低,资金使用没有按照上级指导进行。
(4)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财政部门进行争取资金及时发放,细化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制定,细化项目精细化跟踪管理,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绩效目标实现。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捍卫了政治安全;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有力保障了人民安宁;三是突出源头治理,有力夯实了平安根基;四是创新治理方式,有力服务了中心大局;五是着眼绝对忠诚,有力加强了队伍建设。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正宁县公安局通过认真对照2023年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所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进行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包括2023年年初预算内、追加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确保了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通过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去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也为今年工作制定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下一步,正宁县公安局将继续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3.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3年我局预算资金7062.9万元,财政下达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4.92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00%。实际支出6984.92万元,支付率100%;其中人员经费4926.72万元,公用经费762万元,各类项目经费(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13万元)1206.2万元。财政全额拨款,保障了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履职效果情况评价
一是提升政治引领能力,在守初心、铸警魂上实现突破;二是提升改革创新能力,在添活力、增效能上实现突破;三是提升打击防范能力,在护稳定、保民安上实现突破;四是提升基层基础能力,在补短板、固根基上实现突破;五是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在大数据、智能化上实现突破;六是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在法治化、规范化上实现突破;七是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在优环境、促发展上实现突破;八是提升队伍管理能力,在转作风、树形象上实现突破;九是提升抓促落实能力,在强督考、争先进上实现突破。
5.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1).2023年公安机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3万元,执行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利用资金,加强了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装备能力,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维护了社会治安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2).2023年41名特巡警大队队员工资及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5分。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5万元,执行数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工资项目全年预算176.55万元,执行数为176.55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特巡警工作积极性提高,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支撑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财政按期拨付资金,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有效利用资金,加强了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装备能力,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三是维护了社会治安和社会大局稳定;四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年既定目标。(3).警犬繁育及驯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现有开展日常训养工作;二是在现阶段训练制度指导下,以最大效益协助打击预防犯罪和抢险救灾等活动。(4).城市监控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维护建设新系统;二是升级维护部分软件性能,保障全县监控运行;三是利用平台功能优势,为打击犯罪提供坚实的网络保障。(5).禁毒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禁毒信息化运维;二是进行禁毒宣传及教育活动;三是禁毒侦察、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社会公众禁毒意识显著提高。6.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打击处理网络赌博案件及电信诈骗案件;三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人民群众服务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包括项目进行进度缓慢,项目执行不均衡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财政按期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对项目工作进行精细化跟踪管理,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的如期顺利实现。
(二)政法转移支付绩效评价
1.资金投入情况评价
2023年预算转移支付资金513万元,其中提前下达338万元,二次下达155万元,省级预备费20万元,其中基本工作因素348万元、禁毒专项30万元、国家安全15万元、重点专项工作55万元、扫黑除恶10万元、专项行动10万元,预算绩效10万元、应急工作经费15万元,省级预备费20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评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拨付493万元,拨付率96.1%。其中1至4月份无转移支付拨款,5月份拨付30万元、6月份拨付100万元、8月份拨付50万元、9月份拨付55万元、10月份拨付26万元、11月份拨付50万元、12月份分三次拨付172万元。10月份划拨交警队10万元。20万元结转至2024年。
转移支付拨付资金全部用于办案经费和警务装备购置,其中差旅费支出363.34万元,其中办案差旅费288.61万元,其他办案支出(包括鉴定费及案件消耗费、追逃费等)74.73万元;业务装备购置费129.66万元,其中办案设备维修维护(网安实验室、物证室)31万元,办案装备购置51.34万元,警务车辆运行维修费36.32万元,其他用于办案设备支出(包括警服购置、专用设备维修等)11万余元。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2023年公安机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3万元,执行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利用资金,加强了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装备能力,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维护了社会治安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
全局绩效目标从项目经费、专用经费、办案装备经费支付及时,完成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
(1)办案业务费: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办案业务费为363.34万元,其中差旅费288.61万元,对保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起到有力保障。
(2)业务装备费: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共计129.6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警用单兵装备、执法记录仪以及警务车辆运行维修及网安实验室、物证室的设备购置及维修等,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得到加强,极大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拨付不够平衡及时。二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指标低。中央转移支付按照县区正式民警人数下达指标,当时我局上报民警人数不足百人,近年来随着新警及公务员民警逐年的招录,目前我局正式民警达到近200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指标与全市其他兄弟县区相比有一定差距,需向上级进行争取资金。三是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没有按照上级指导进行,警务终端购置工作在2023年没有进展。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财政按期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对项目工作进行精细化跟踪管理,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的如期顺利实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附加4: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附件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加6:政法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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