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正宁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023年度正宁县
财政综合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县级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申报工作。
(三)承担全县财政性票据的申领、保管、发放、核销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承担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及数据分
析应用,承办全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相关具体工作。
(五)承担登记县级非税收入的总账、明细账,承办县级非税收入解缴及各类报表填报工作。
(六)负责金融领域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各监管机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协助金融机构清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指导农村产业资金合作社规范运行,协助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策划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促进经济发展与金融业良好性互动。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41号)精神,正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更名为正宁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为财政局二级工作部门,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根据《中共正宁县委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正宁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机编发﹝2021﹞25号)和《中共正宁县委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正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关职责的通知》(正机编发﹝2022﹞26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增加了正宁县金融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相关职责。
正机编发﹝2021﹞25号)文件规定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中心各项工作;承担本单位综合性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统筹推进中心各项常规工作。
(二)票据与征收服务股。组织实施全县非税收入票据及财政性票据年度使用计划;承担全县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入库、保管、盘存、清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相关具体工作;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督促县直征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减免征事项申报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核上报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三)财务股。承担登记县级非税收入总账、明细账,定期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县财政局核对账目,承办县级非税收入解缴及各类报表填报工作;承担全县非税收入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县级非税收入征缴服务及财政票据管理等相关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4.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71万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增加金融工作业务,造成各类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4.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9万元,占85.32%;项目支出13.91万元,占14.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4.80万元。与上年相比,均增加23.71万元,均增长33.35%%。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动增资,人员经费增大;2、金融领域工作量大面广,金融经费支出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1万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是:1、人员调动增资,人员经费增大;2、金融领域工作量大面广,金融经费支出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64万元,占80.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万元,占10.21%;卫生健康支出3.65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4.83万元,占5.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27万元,支出决算为9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其中: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66万元,支出决算为7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甘肃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因协议未达成暂未结算及财政票据工本费上级通知暂不结算,支出为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5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在编人员占单位总人数的50%,养老保险费支出少形成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形成的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形成的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入1人)形成的差异。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未交社保人员退休工资)”。
公用经费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24.54%,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责增加,单列金融工作项目经费,部分支出从项目经费中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手续费、报刊征订费、维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手续费、报刊征订费、维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降低24.4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责增加,单列金融工作项目经费,部分支出从项目经费中结算支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固定资产原值为15.44万元,银行存款5.88万元。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正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正宁县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等 4 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4 年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2023年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组织职工进行文件学习研读、分析,根据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制定了涵盖履职完成情况、履职效果情况、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等方面的绩效指标体系。这些指标旨在全面反映部门预算绩效的各个方面,为预算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定期对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我们可以及时发现 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从而不断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个(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正宁县政府非税收入业务培训及资料汇编、票据工本费;正宁县财政金融及宣传工作经费;甘肃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行维护费),共涉及资金9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 97.95 分,主要是因为财政非税金融整体工作距年初既定任务还有差距, 总体工作还有提升空间,预算执行率为 99.51%,未能达到 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7.95分。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77.40万元,执行数为8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1%;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的69.5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单位职工的全年工资发放和各类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同时保障了单位的日常运转;二是财政非税征收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三是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及甘肃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四是全县金融领域健康稳定发展,辖内未出现非法集资案件。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绩效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仍有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工作,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中,绩效目标的设定往往与实际执行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预料之外的因素影响。
4、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绩效目标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二是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执行之间的衔接,确保资源分配、进度安排等方面与绩效目标保持一致。
(二)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1)“正宁县财政金融及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的69.55%。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辖内未出现非法集资案件;二是全县金融领域健康稳定。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金融领域宣传力度还需再加强。
(4)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力度,确保辖内金融类知识全覆盖。
2.(1)“甘肃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甘肃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行正常。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强与甘肃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运维商的沟通。
(4)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3.(1)“正宁县政府非税收入业务培训及资料汇编、票据工本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甘肃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正常运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规范,财政票据管理规范,2023年政府非税收入任务超额完成。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继续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稽查及财政票据管理。
(4)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票据工本费是否缴纳上级部门未定)。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按照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7.95分,主要是因为预算执行率为99.51%,未能达到100%。自评结果为优。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共涉及资金9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分别从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了评价,整体支出完成了职工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年度整体目标达到预期,单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共涉及资金1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分别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了评价,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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