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正宁县烟叶生产管理局决算
2023年度
正宁县烟叶生产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一、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正宁县烟管局隶属正宁县农牧局管理,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协同县发改局制定全县烤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根据实际提出生产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各地生产和市场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会同县上领导及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分环节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年终提出奖惩意见,督促“八化”措施的落实;配合烟草公司,抓好烟叶收购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正机编发(2012)89号文件规定我单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1个,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就
一、突出引领抓党建,全面提升班子履职能力(一)坚持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政治根基。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要求,坚持把高质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精心制定学习计划,从严落实学习制度,创新丰富学习载体,扎实推动“书香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达到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目标要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全年累计开展集体理论学习62场次,观看“党课开讲啦”,《榜样》等电教片6次,班子成员讲授党课6节,撰写调研报告3篇,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20多篇,开展理论专题研讨4次,开展读书分享活动8次。(二)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支部建设水平。以提升支部组织力为目标,以“四抓两整治”为抓手,持续巩固拓展“四星级党支部”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党内“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按照深入融合抓党建的思路,结合部门职责,通过精心谋划,打造以服务烟农为主题的“金叶飘香党旗红”党建品牌,全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工作特色亮点突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三)坚持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扛起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守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报告、党务政务公开、分级约谈等制度,驰而不息纠改“四风”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推动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年共开展党风党性党纪专项教育10次,警示教育4次,县委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结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各类管理制度7项。分级约谈4次80多人(次),提醒约谈干部2人,处理违纪党员干部1名。(四)坚持改进作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以“三抓三促”行动和持续深化“知政策、明职责、转作风”为抓手,以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扎实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关爱、“百名干部帮百企”、干部包抓联企业、结对共建、党员社区报道等工作。先后选派2名党员干部驻村帮扶,为5户结对关爱对象。帮办实事5件,落实相关政策2项,帮助12户包联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8万元,解决经营发展难题5个,及时协调处理烟农丰产烟叶无法交售、收购等级和保险理赔纠纷等突出问题投诉5件,问题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开展结对共建和党员进社区服务党性实践活动4次。通过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干部职工的工作效能明显提升,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细落实(一)严格落实种植计划,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为了着力构建“稳烟区、稳烟田、稳烟农”的长效机制,按照“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思路,以巩固发展万担乡镇和千亩示范村为重点,积极与县烟草专卖局协调配合,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引导、合同调控,逐步压缩零星分散、种植规模较小的种植主体,将计划资源向自然条件和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种植规模相对稳定、有技术、有能力、诚信度较高的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烟农转移。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1.5万亩种植计划全面完成,全县共巩固发展万担乡镇2个、千亩示范村7个、专业合作社4个、20亩以上种植大户50多户,烤烟产业布局和生产组织方式进一步得到优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二)持续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烟叶科技含量。把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品种引进、科技培训、提高烟农科技素质作为提高烟叶品质与效益,增加烟农收入的根本之策。在4个集中育苗点推广无毒湿润育苗17000大盘,移栽面积10880亩,占种植面积72.5%,引进试种烟叶品质好、抗病性强的云烟99、秦烟99新品种2个,试验示范各30亩。推广紫苏间作套种、小苗膜下移栽、肥水一体化、有机肥试验等生产实用新技术5项。紧盯烤烟生产关键环节,集中开展育苗移栽、大田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摘烘烤等生产技术现场培训6次,印发技术资料1000多份,参训烟农2500多人(次),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开展技术指导服务30余次。全县烟农科技素质、烟田管理水平、烟叶质量效益全面提升。(三)创新优化服务模式,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着力破解技术服务质量不高、生产管理措施乏力、烟叶外流现象严重的突出问题,继续推行完善“收购站+合作社+网格单元”的服务管理新模式,组织引导烟农以自主联合的方式,组建烟叶种植网格单元74个,严格落实“包农户、包服务、包合同面积、包收购量、包等级结构”的五包服务管理措施和技术服务费与合同生产、收购数量、等级结构挂钩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服务管理制度机制创新,技术服务质量、烟农诚信度和收购合同履约率不断提升,各项服务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服务保障不断强化。先后向省市烟草企业争取产前投入和服务保障经费480多万元,为烟农投放育苗基质3600袋,育苗专用肥26吨,苗盘5000盘,兑现技术指导服务费45万元,烟叶专用物资投入补贴367万元。(四)加强防灾体系建设,提升风险保障能力。为了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对烟叶生产的影响,降低自然灾害损失,提高风险保险能力,采取政府企业补贴和烟农缴纳保费相结合的办法,全县1.5万亩合同烟田全部投保参保。同时,积极协调市县烟草企业、财险公司出资9万元与县气象局签订《气象科技服务合作协议》,通过有偿服务及时向烟草部门和烟农开展气象信息推送,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及人工增雨、消雹等防灾减灾气象服务,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2023年度,烟区发生冰雹灾害后,烟管局会同烟草专卖、财险公司、应急管理等部门第一时间深入受灾区域查看灾情,统计受灾面积,开展评估定损和保险理赔,并巡回开展灾后烟田管理技术培训,筹资3万多元,为受灾烟农发放烟用微肥农药,指导开展生产自救。经评估定损,县财险公司共为306户3571亩受灾烟田赔付172万元,县气象部门共计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5000多条,开展消雹作业2次,最大限度的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了烟农利益。(五)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确保收购秩序规范有序。烟叶收购工作开始后,采取多种方式,对广大烟农深入宣传《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及国家烤烟收购管理及相关补贴补助政策,引导烟农积极进站交售,履约种植收购合同。经常深入烟区乡镇、收购站点、烟农家中,准确掌握收购动态,倾听烟农意见,加强交流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验级定等、交售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公安、烟草专卖、种烟乡镇通力合作,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烟叶专卖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商贩,严格控制烟叶外流。今年,全县共收购烟叶3.2万担,完成任务的100%,实现烟叶产值3818万元,实现烟税收入840万元,完成任务的120%。 今年,由于我县烟田普遍丰收,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收购计划后,部分烟农丰产烟叶无法上站交售,对此,县烟草部门高度重视,从维护烟农的切身利益出发,通过多方衔接协调,经汇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目前正在对烟农丰产烟叶已于元月10日正式二次开站收购。在抓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意识形态、主动创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到位,起到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十、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详见附件)
十一、机构运行信息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3.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1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减少和人员退休与调出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7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3万元,占99.02%;项目支出2.00万元,占0.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3.7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81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减少和人员退休与调出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减少和人员退休与调出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0万元,占6.33%;卫生健康支出10.46万元,占5.13%;农林水支出167.77万元,占82.35%;住房保障支出12.60万元,占6.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人员费用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合调出,人员费用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减少和人员退休与调出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人员费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与调出,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外事接待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0.95万元、差旅费2.22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27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取暖费0.81万元、维修(护)费0.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基层减负,减少会议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精减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雹灾后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2分,基本支出全年预算231.6万元,执行数为201.73万元,完成预算的87.1%;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履职完成情况,从年度总体目标来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完成各项支付内容,同时确保了确保支付的合理性。效益指标上,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提升网农技术,提高烟叶质量。满意度指标上,使用人员满意度()>90%
(2)履职效果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我们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的究成率均达到了预期目标,其中烟农培训指标完成雹灾后病虫害继结蔓延防止效果达到99%。
3、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
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
4、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防止病虫害继续蔓延,达到减灾降损的目的,提高烟叶产量和质量,增加烟农收入。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无
4、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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