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21000001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报告 |
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突出重点,稳中求进,勇于创新,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实行指标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落地落实。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县政府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法治宣讲团”“民法典宣讲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宣传和培训,解读和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想、新战略,确保上下贯通、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培训2000余人次。二是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组织4次120人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法治意识,依法办事水平”作为评价参考要点。借助“正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2020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县参与法律知识考试6800余人,考试通过率达到99.7%。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强化依法行政。持续推行在乡镇、部门成立法制、政策法规股,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办理法治政府建设业务。修订完善《正宁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予以量化,进一步提升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方式,将依法行政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开展。
二、推进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累计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1批92项、取消141项、调整158项,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550项,91%以上的政务服务实现了“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正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实现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全县共录入项目179个,完成事项审批313个。推进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累计办理事项19.3万件,较去年上涨19.7%,一次办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5%、98%,“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不来即享”成效显著。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建立了规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公共服务清单,完成“甘肃政务服务网”加载及公开,落实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相关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免各项收费政策,编制了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县级29个部门共梳理十类行政权力事项3997项,责任事项27559项,追责情形32970项。
(三)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政银便民通”业务,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行业封锁壁垒,在招投标领域持续营造公平竞争市场营商环境;整合多部门涉企证照事项53个,颁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238户,通过“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备案信息627条。同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承诺制度改革,承诺办理注册登记378个。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制,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行为。全年审批、备案各类项目230个,投资规模131.2亿元,项目、事项办结率100%(其中审批项目186个,涉及金额98.9亿元,备案项目44个,涉及金额32.3亿元)。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型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企业营商环境大幅改善。
(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正宁模式。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和培育“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组织、人民调解员,创新推行“治安户长制”,建立治安户长、社区民警、交通劝导员、人民调解员等信息共享、共治、共建机制,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制定《正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动“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治理、水源地保护、土壤修复等重点工作,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优良天气率达到94.9%以上。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境内河流地表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3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12件环保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六)加强疫情防控,全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印发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任务分解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防控,健全完善地方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统筹做好防控措施审查、隐患防范处置、重点场所管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违法犯罪查处打击、法治宣传引导等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进行,坚持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高行政效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重新修订了《正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是明确工作流程,启用合法性审核专用章。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启用了“正宁县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核专用章”;配合县人大召开“维护法治统一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三统一”制度,对不符合新时代发展、与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清理。印发了《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明确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份、重新修订3份、继续施行6份(包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对2015年之前制定印发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废止,确保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0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通过2件;备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审核涉法性文件8件,提供各项法律咨询服务40余次。
(三)推行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建设,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定了《正宁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正宁县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及报酬支付标准,强化管理;县政府重新聘请了法律顾问5人,参与政府各项决策3次,参与起草、审查合同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通过现场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2020年案卷评查方案,通过自查自纠、边查边纠、互评互学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全县共自查行政处罚卷541件、行政许可卷5467件,行政强制卷1309件,自查率100%;抽查行政处罚卷163宗、行政许可卷135宗、行政强制卷69宗,向省市报送优秀典型案例5件。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持续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换证工作,累计申领行政执法主体37个,精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率76%。对确认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对不合格的人员或限期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或调离执法岗位。
(四)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工作,组织各类执法监督检查3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托“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开展事先、事中、事后公示、监管。公开公示行政许可2054件、行政处罚278件、权责清单933项、监管事项799项。以“信用中国”系统为依托,建成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依法办事、诚信经营,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及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结回复率为100%。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延伸公众监督范围,公开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建立健全新闻媒体反映问题应对和处理机制,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审计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全年完成审计项目55个,涉及资产、资金总额达30多亿元,查处问题107个,整改103个,整改率96.3%;配合省市完成原县委书记、政府县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离任审计工作。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4条,其中发布政务要闻、基层动态、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公示公告等政务动态信息1353条,公开机构简介、人事招考、政府文件、政策法规、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应急管理、政策解读、财务公开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707条;公开办事指南1010条;转载中央省、市要闻、媒体聚焦等814条。
六、努力化解矛盾,规范争议解决机制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四级三调”和“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对口负责,工作联动、矛盾联调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化解。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攻坚行动和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监测预警和命案治理。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在矛盾易发多发边界开展了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构建了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开展专项排查调解活动,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73余件,调处成功564件,调处成功率达98%,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公开纠错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与司法、监察部门的案件移送、衔接制度,对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移送监察机关问责。2020年共受理复议案件12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3件、撤销6件、驳回1件,纠错率60%。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严格落实“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解决问题”的问责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的方法,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形成了信访事项网上流转、网下办理的信访工作新模式。
总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还未完全形成;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和风险防控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2021年,我县政府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治理效能目标,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树立法治信仰,打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扶持政策、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平等待遇。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恪守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适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行政程序全过程。加大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旅游、劳动用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四是完善监督管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形成从党政领导干部到普通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体系,构建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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