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0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20-04-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继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政任免字〔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继斌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装备)动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杨广红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兼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曹 杰同志任县外国专家局局长;
王小林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 攀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维宗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彦伟同志任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俊达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文 诚同志任县农村帮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崇德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 敏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晓宁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王海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王 科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杨孝杰同志任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光瑞同志任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局长,免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高年同志任县烟叶生产管理局局长;
冯宁泰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黄帝文化旅游研究基地主任职务;
杨更高同志任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校长(主任),免去县公证处主任职务;
李 阳同志任县公证处主任,免去县司法局永正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小枫同志任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兼)。
免去:
杨小军同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装备)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志英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穆升华同志县外国专家局局长职务;
门 辉同志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局长职务;
石大维同志西坡镇农业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纬地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宏瑞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职务;
彭 沙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俊宁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职务;
王宏社同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敏生同志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宏斌同志县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科举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付 平同志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校长(主任)职务,按七级职员管理,在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安排工作;
冯 波同志县农村帮扶办公室主任职务。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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