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4-00043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 生效日期: | 2014-02-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关于巩志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政任免字〔2014〕1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巩志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巩志正同志任西坡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永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残联理事长职务;
郭金风同志任西坡乡农经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宫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朝军同志任西坡乡人民政府监察室主任;
党红亮同志任西坡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路小妮同志任西坡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荔国平同志任西坡乡月明街道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和平同志任永正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曹政峰同志任榆林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
石红苍同志任榆林子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刚同志任宫河镇人民政府监察室主任,免去宫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海龙同志任宫河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海峰同志任周家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鸿军同志任永和镇人民政府监察室主任,免去永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婷同志任永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赵亚峰同志任永和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赵小林同志任湫头乡人民政府监察室主任,免去西坡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路忠宁同志任湫头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龙龙同志任湫头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杨鹏飞同志任五顷塬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袁春风同志任三嘉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恒泰同志任三嘉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勇同志任县烟草研究所副所长;
王转权同志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虎贤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关掌宁同志任县水务局正科级干部,免去县水务局主任工程师职务;
马建璋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正科级干部,免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农艺师职务;
穆焕堂同志任县职业技术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副科级干部,免去县职业技术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宝林同志任县职业技术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副科级干部,免去县职业技术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生产实习处主任职务;
张继祥同志任县教育督导室副科级干部,免去县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导员职务。
免去:
穆升强同志西坡乡人民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晓刚同志湫头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新宁同志湫头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编辑:秦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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