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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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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5-0026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5-09-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事信息

关于鲁守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正政任免字〔2015〕7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鲁守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鲁守龙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秦儒林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县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发元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免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自宽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免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邓迎焕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免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郭治民同志任县业余体校校长;

张  勇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免去县第一中学政教主任职务;

任宝宏同志任月明九年制学校校长,免去山河初中副校长职务;

彭等锋同志任山河初中副校长,免去山河初中教务主任职务;

宫万兴同志任周家初中校长,免去宫河小学校长职务;

景拴民同志任三嘉九年制学校校长;

张文科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宫河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王  彬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海玉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亚丽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巩宏立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史建刚同志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杨富林同志任宫河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田得雨同志任县妇幼保健站站长,免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职务;

曹彩梅同志任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免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更高同志任县公证处主任;

刘小枫同志任县博物馆馆长,免去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赵志云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李永科同志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赵维桢同志县教研室主任职务;

赵全印同志县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高玉宁同志县业余体校校长职务;

王建新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郭东民同志县博物馆馆长职务;

张占儒同志县公证处主任职务。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


(编辑: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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