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916000001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9-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决策 |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正宁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正政办发〔2025〕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正宁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正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征询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编制了《2025年度正宁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正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附件:2025年度正宁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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