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正政办发〔2016〕14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拓宽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切实做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共25天。
二、申报地点
申报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城镇居民;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为17900元;
3.申请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正宁县住房保障申报、核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深入扎实做好2016年下半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全部纳入补贴保障范围。
二要抓紧时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及时跟进,科学安排工作时间,抓紧开展调查申报,认真汇总数据,按时上报资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确保质量。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入户调查,核实认定申报家庭收入状况,逐级签字审定,层层张榜公示,确保申请表填写内容完整、签字齐全,所有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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