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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9-23 14: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正政办发〔2016〕14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拓宽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切实做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共25天。

二、申报地点

申报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城镇居民;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为17900元;

3.申请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正宁县住房保障申报、核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深入扎实做好2016年下半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全部纳入补贴保障范围。

二要抓紧时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及时跟进,科学安排工作时间,抓紧开展调查申报,认真汇总数据,按时上报资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确保质量。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入户调查,核实认定申报家庭收入状况,逐级签字审定,层层张榜公示,确保申请表填写内容完整、签字齐全,所有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


附件: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docx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