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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民政局2014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4-08 09:39: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接受文明低碳祭扫、错峰祭扫,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实现“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根据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有关文件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正宁县2014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意见》为契机,以“清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平安、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实现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意见》是新时期我国深化殡葬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作为《意见》出台后的首个清明节,2014年清明节工作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意见》精神,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殡仪馆和公墓单位要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活动,努力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杜绝在城区街道烧纸祭扫行为,杜绝不易降解的塑料祭品进墓区,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逐步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殡葬改革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二)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筑牢安全祭扫防线。清明节祭扫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县(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迅速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民政、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要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严防拥堵踩踏和其他事故发生。公墓区要建设集中焚烧设施,严格限制烧香焚纸,严禁祭扫燃放鞭炮,严禁林区焚烧纸钱等行为,加强火源管控,严防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要建立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

(三)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乡镇要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不断丰富行风建设的内涵。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保证清明节期间祭扫高峰的服务时间,履行公开服务承诺和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发布祭扫高峰预警信息,有效疏导祭扫高峰人流,积极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体现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要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杜绝强制消费、欺骗消费、借清明节随意抬高销售价格,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及时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严肃处理。

(四)大力宣传《意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意见》精神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乡镇要以“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认真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和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宣传国家、省市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和新要求,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宣传干部群众鲜花祭扫、文明低碳祭扫,宣传错峰祭扫、安全祭扫,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手机信息、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自觉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要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要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3月30日)

1、制定下发《正宁县民政局2014年清明节工作方案》,部署清明节工作。
  2、县局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彭育民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文宏瑞任主任。
  3、各乡镇按照县上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30日—4月7日)

1、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3月25日起,乡镇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
  3、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4、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信息和各地祭扫信息,介绍各地“优质服务月”活动情况和殡葬工作先进经验。

(三)总结阶段(4月8日—4月9日)

各乡镇及时对清明节工作和“优质服务月”活动进行总结。并于4月9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完善安全保障机制,设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切实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

(编辑审核:李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