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正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正宁县民政局提前完成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4-15 16:2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庆阳市民政局《关于2014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水平的通知》庆市民发〔2014〕32号精神,正宁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重点推进,全面落实,现已全面完成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水平两项为民办实事任务。具体是: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均提高15%,低保金实行差额发放,保障标准由2013年的282元、245元分别提高到324元、282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62元;农村低保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则实施四类保障,将补助资金重点向一、二类保障对象倾斜,即:一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为205元,比上年提高了35元,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为160元,比上年提高了10元,三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为84元,比上年提高了6元,四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为58元,比上年提高了1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的2800元提高到3310元,提高了51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2600元提高到3110元,提高了510元。

(编辑审核:李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