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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六项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15:24:27 浏览次数: 【字体:

反馈问题:

《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计划完成的“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目标任务至今没有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

县上组织环保、水务、油煤办、正宁林业总场,对我县境内所有河流干流、一级支流,以及县、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经排查未发现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今后我们将继续对饮用水源地实行定期巡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专项整治,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审核;薛鹏   编辑: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