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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百日攻坚清零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3 09:53:09 浏览次数: 【字体:

 

正政办发〔2021〕71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百日

攻坚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现将《正宁县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百日攻坚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正宁县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百日攻坚清零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我县出现连续强降雨天气,导致农房(窑)、乡村公共设施坍塌、损坏严重,乡村环境面貌破坏严重,存在极大的安

全隐患。为全面排查消除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乡村风貌,促进乡村振兴,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百日攻坚清零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排险、边减灾,集中利用一百天时间,以居住的农房、窑洞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专项行动,及时消除灾害风险隐患,恢复美化农村人居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乡镇是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排查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排查整治及技术指导工作。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及附属设施的要求,对所有农房、窑洞及附属设施(包括生产用房(窑)、围墙、大门、入户路、自来水管网、烤烟楼等)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逐一明确房屋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安全隐患,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任务

该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摸底排查(2021年10月10日--10月25日)。由各乡镇负责,抽调精干力量,及时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房(窑)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逐户造册登记,汇总建立台账。易地扶贫搬迁户原居住用房及集中安置区由县发改局及相关乡镇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排查,另设专项台账。排查过程中,确属危险程度较高的农房(窑)及附属设施必须先期进行拆除,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二)全面核查(2021年10月26日--11月15日)。由县住建局牵头,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等部门抽调专人,对全面排查阶段各乡镇发现的不安全农房(窑)及附属设施进行逐一核查,并对风险隐患进行详细评估,现场提出处置方案。

(三)整治销号(2021年11月16日—2022年1月18日)。由各乡镇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对发现存在安全灾害隐患的农房(窑)及附属设施以及乱搭乱建、两违设施进行强制性拆除,废弃窑洞全面封堵,储物用窑洞全部腾退封堵;养殖用窑洞必须经住建部门聘请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安全方可使用,鉴定不安全的必须彻底封堵。对残垣断壁、生产生活垃圾、水毁路段、冲积垃圾、门前“三堆”、道沿渠沟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必须研究制定“一对一、点对点”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以户主为第一责任人、村级干部为网格单元责任人、乡镇负责人为区域责任人、县级联乡领导包抓指导组成的全域化网格管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危房(窑)农村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拆危治乱排险减灾专项行动。县上将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边桃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总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跟踪督查等。各乡镇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全力推动,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全县农村拆危治乱排险减灾专项行动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要全力抓好统筹安排和具体落实。县住建局要积极督促指导乡镇全面做好摸排核查等工作,对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实施改造。县自然资源局对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点,要争取上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治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紧密协作、主动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指引,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和短信、微信等媒体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常识,普及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处置办法及躲避路线等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时刻关注身边各类灾害风险,切实增强应对灾害风险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努力防范灾害险情发生。

(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公布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排查结果组织验收。对排查整治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