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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1 22:22: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县委、县政府决定,为正宁县27个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选调对象和计划

(一)选调对象

目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在正宁县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干部、项目人员。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为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2名,其中:公务员4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事业干部5名、项目人员32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县委办公室、县调查研究信息中心、县政务信息中心、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县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5个单位报考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22个单位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档次及以上;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的;

7.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选调情形的;

8.教育系统各类学校、“两室一馆”工作人员和卫生系统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9.各类服务期、试用期、整改期未满或未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

10.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称职)档次以下的;

11.通过公开选调到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要求

1.报考人员现有身份类型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类型一致;

2.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全额事业岗位;

3.工人身份工作人员不在本次选调报考范围之内。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和委托报名。个人申请报名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3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公务员和参公身份报考人员,报名地点设在中共正宁县委组织部206室;事业身份报考人员,报名地点设在正宁县人社局3楼303室(轩辕大道24号)。

3.报名资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和服务期满正式安置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和任职定级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文件及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7)《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个人下载,规范填写,粘贴照片);

(8)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像素:390*550,大小不超过50KB)。

4.资格审查:

(1)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现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其报考资格;

(2)本次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基层党建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当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小于3:1时,缩减选调岗位数至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选调岗位计划。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岗位数3:1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五)考察。根据拟选调人员总成绩,按照计划选调人数2:1确定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按1:1比例在正宁发布、正宁党建APP和正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的问题线索,经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人数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公示。

(七)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办理选调手续。

五、有关事项

1.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各选调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举报受理;

2.对报考人员在现工作单位是否占编不做要求;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4.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对弄虚作假、不服从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中共正宁县委组织部:15193696760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4-5955994

附件:

附件1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xlsx

附件2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2样表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中共正宁县委组织部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