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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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7 14: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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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为县直54个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目前人事、工资关系在正宁县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一般工作人员。本次计划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88名,其中:公务员6名、事业在编人员3名、项目人员79名(报考单位详见附件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报考单位所需的年龄(报考单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单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单位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正宁县2025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简表》。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4.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及各类服务期、试用期未满或未转正定级的人员。7.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9.教育系统县直各类学校、“两室一馆”工作人员和卫生系统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报考行政单位人员必须在原单位完成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登记。2.县融媒体中心选调对象扩展到乡镇公办学校正式工作人员。3.县教育局下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高(初)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乡镇公办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选调等程序进行,报考县融媒体中心的考生增设面试环节,报考其他单位考生不设置面试环节。(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和委托报名。(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和服务期满正式安置文件复印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和任职定级文件复印件;(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文件及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7)《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个人下载,规范填写,粘贴照片);(8)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像素:390*550,大小不超过50KB)。(1)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个人信息进行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其报考资格;(2)本次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二)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采用统一试卷,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公文写作、基层党建、分析思维等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三)面试。报考县融媒体中心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达不到3:1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但其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1.报考除县融媒体中心以外单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即为本次选调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低于平均分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考察环节。平均分的核定按照所有应试考生(不包含报考县融媒体中心的考生)的笔试成绩总和除以应试考生人数进行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考生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参与平均分计算。2.报考县融媒体中心的考生,本次公开选调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第二轮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考察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五)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察对象与计划选调人数2:1确定考察人选,末尾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行考察;达不到2:1的,可等额进行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选调计划等额递补一次。(六)公示。按照考察合格人数和计划选调人数1:1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正宁发布”“正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的问题线索,经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七)选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核办理选调手续。1.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各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各选调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举报受理答复。2.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3.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中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对弄虚作假、不服从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应试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临时微信报名工作群通知消息。对因通信不畅或未关注群内通知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正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必要时通过“正宁发布”“正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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