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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节”期间县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0 12:06:32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群众:


在春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秩序、方便群众出行购物,着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市容环境秩序,正宁县决定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实施免费停车、规范烟花燃放,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和经营商户模范遵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区免费停车
(一)免费区域:道路施划停车位、金色时代东区地下停车场未售车位及人行道停车场、智能立体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不包括充电站和充电停车场)。
(二)免费时间:2025年1月14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全天候免费。
(三)停车要求
1.严禁各类车辆在未施划停车位的区域乱停乱放,西大街及长乐路全段禁止车辆停放。
2.所有车位停车必须朝向统一,人行道停车场车头朝路,道路车位按行驶方向停放。
3.要爱护停车场(位)环境,严禁乱扔垃圾,损坏停车设施,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自行负责。
二、临时便民市场
市场位置
1.综合便民市场2处县城东关山河路会馆街、法院对面临时停车场。
2.活禽肉类市场1南环路东段临时停车场(舍不得火锅对面)。
3.春联销售市场1南大街、东大街(正宁一中以东)人行道(严禁占用盲道)。
经营时限:2025年1月14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
(三)管理要求
1.城区所有摊位必须进入临时便民市场,不得破坏场地内部设施、私自进行摊位标记、使用音响叫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及市民生产生活。
2.各经营摊位必须自备垃圾收集箱,保持临时市场内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对擅自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的,将依规予以规范。
三、烟花销售燃放
(一)烟花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商户一律店内销售,严禁在店外及街区摆摊设点。
(二)燃放时间: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2日(正月初五)、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
(三)有关要求
1.严禁在体育公园、体育场、城北广场、北沟广场、轩辕广场、城关初中十字、县医院十字及城区所有绿化带内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烟花爆竹时,要远离车辆、人群等,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
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的有关规定。
附件:


1.“两节”期间免费停车场位置

2.“两节”期间临时便民市场位置



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正宁县公安局
正宁县应急管理局
正宁县市场监管局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
正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正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甘肃真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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