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正宁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正脱贫领发〔2021〕2号),现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86万元。其中:西坡镇30万元、山河镇80万元、永正镇300万元、榆林子镇446万元、宫河镇330万元、周家镇510万元、农业农村局50万元、乡村振兴局318.68万元、就业局1.02万元、水务局34.3万元、交通局95万元、城投公司191万元。
以上资金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科目,并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有关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正宁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