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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正安委发〔2024〕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1 16:19:4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正宁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正宁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市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庆市安委发〔2024〕2号)要求,县安委会决定,自2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抓实抓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55条”落实措施和县委县政府“55条”工作任务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文旅、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校园、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集市、养老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风险。要紧盯春运安全,着力抓好道路交通、文化娱乐、商超、KTV等春运安全期间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 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

2. 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

3.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 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正宁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

5. 党政领导干部依据安全生产“两个清单”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情况。

6. 行业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7. 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及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8. 各乡镇、各部门精准执法开展情况。

9. 2023年度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等反馈发现问题隐患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省安委办“四不两直”诊断式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五定”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核查验收、“回头看”等情况。

10. 督促校园、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集市、养老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情况。

11.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三问”(你的职责是什么?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有哪些?如何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12. 贯彻落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解〈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若干措施〉工作任务的通知》情况;深入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情况;部署落实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会商研判、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部位值守、专业队伍应急准备工作等情况。

13. 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防范和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等防震抗震相关工作情况。

14. 春耕备耕农机使用安全、防范事故情况;冬春干旱分析研判、春耕抗旱准备、农村人饮保障及应对冬春抗旱工作情况;防范自然灾害事故衍生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九大重点行业领域履职情况

1. 消防。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制定落实情况,“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自查和演练活动情况、发布消防整治通告情况;消防安全形势研判评估,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不放心场所、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化管理”情况;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执法、信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组织媒体集中曝光并向社会公布等情况;春节假期各类灯会、庙会、集市等活动消防安全防范、全国“两会”消防安保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交通运输领域。《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等执行落实情况;《正宁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例检情况;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九必查”落实情况;重大节假日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以保障春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为重点开展攻坚,重点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载客及“大吨小标”“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开展道路除冰除雪,保障行车安全;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和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实施及农村道路突出路口路段“三必上” “五必上”措施落实,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客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情况;整治散装水泥和粉煤灰运输罐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旅客私自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客运车辆情况;开展城市交通运营安全治理,集中整治应急通道设置及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配备,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县公安局、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运管局、公路段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筑施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执行落实情况;《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岁末年初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开展打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情况;在建项目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停工项目日常巡查维护、值班值守和值班人员生活安全情况;节后开复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治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沟槽)、高边坡、高大围墙、堆土等春季冻融期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水务局、工信局、水保局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城镇燃气。《正宁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集中攻坚阶段发现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销号情况;燃气管网带病运行等隐患整治,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最后一公里”配送责任落实情况;气瓶、器具等附件销售市场合规情况,气瓶、燃烧器具、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销售企业核查情况和“问题产品”依法处置情况;餐饮等重点用户用气环境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商务、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全覆盖式检查餐饮企业情况,餐饮经营企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用户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情况,经营场所规范设置、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城镇燃气事故教训汲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矿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委〔2024〕11号)针对性贯彻落实情况;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回头看”情况;矿山“电子封条”系统、边坡150米以上露天矿山在线监测联网运行、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等信息化建设情况;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数据库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照《关于联合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专项检查的通知》(消防〔2023〕111号),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采探油煤、粘土砖瓦生产等非煤矿山行业防冻防寒措施落实、低温冰冻天气条件下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冬季作业人员和值班值守人员生活安全等。(县应急局牵头,县油煤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6.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制度推进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等闭环整治情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达标建设情况;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等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低温冰冻天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维修、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情况。(县应急局牵头,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营业人员无证上岗、店外经营、走街串巷流动销售、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上宅下店”“前店后宅”零售店等违法违规行动。(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工贸。《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执行落实情况;《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6号)及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底数核查及台账建立情况;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监测部署应用情况;《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贯彻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先扫码、后作业”部署推进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和有限空间救援“十必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文体旅游。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KTV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上网场所、剧场剧院、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KTV 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上网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各类经营性演出活动等审批许可情况;经营性演出活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修编、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旅行社合法合规租用车辆、推介旅游产品路线情况;旅行社投保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险落实情况;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提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等情况;广场活动式儿童游乐设施运行审批、安全管理情况;滑冰滑雪旅游项目安全防范应对措施情况;春节、元宵节期间大型文化娱乐性活动举办审批、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风险研判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县文旅局牵头,县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特种设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和证后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履行检验职责情况;各类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执法检查、操作人员持证山岗情况;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特种设备防范措施落实和春冬火灾防范措施部署落实情况等。(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对照此方案一并推进,相关乡镇政府全力配合,确保同步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安委办牵头督促协调,县公安、交通、住建、应急、文旅、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牵头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推进。

四、督导检查

(一)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县级各牵头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双重交办、双重督办”等方式,对监管企业和相关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直接监管的企业单位,每月开展1轮次全覆盖督导检查,5月10日前完成3轮次督导检查;县安委办对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月按30%的覆盖面抽查1次,到5月10日前完成3轮次抽查,抽查覆盖面达到90%以上。由乡镇管理的企业单位,原则上不作规定性要求,但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高度,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周密部署,立即行动,全力推动。各牵头部门要协调各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调度、统计、督查、例会约谈、通报等工作制度,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要精心筹划部署,全力保障实施。县安委会要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县安委办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措施,靠实各级工作责任;对整治发现困扰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隐患,要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予以整改落实,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五定”要求,闭环整改落实。根据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行业部门、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示提醒、约谈通报,甚至追责问责。

三要认真梳理汇总,及时完善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边开展边总结、边总结边完善,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总结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及时凝练提升,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方案务必于2024年2月8日前报县安委办,5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发现问题隐患梳理形成清单汇总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每天统计各牵头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安委办,市安委办上报省驻点包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