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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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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正宁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4 15:48: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1〕82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庆政办函〔2022〕3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正宁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徐小洲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赵卫国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徐亚宁  县民政局副局长

魏鹏飞  县委编办副主任

          侯小焕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赵小科  县教育局副局长

米辉夏  县科技局副局长

曹曙荣  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鹏年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晖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军民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杨振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闫忠祥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副局长

杨忠宁  县住建局副局长

路建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忠孝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杜新辉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怀宁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  龙  县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王长民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张  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杨永岱  县统计局调查队队长

杨  萍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  磊  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薛怀刚  县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王鹏飞  县税务局副局长

苏波涛  中国人民银行正宁县支行副行长

高海平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徐亚宁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成员因工作单位变动,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决定养老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分析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形势,拟定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落实各部门职责任务,指导和监督全县养老服务发展,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各乡镇、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四、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社区、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支持养老志愿服务。承担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

(二)县委编办,负责协调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中所涉事项,指导做好养老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构编制保障服务工作。

(三)县发改局,负责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用电、用水等价格和收费优惠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水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行动计划重点建设范围。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行动计划重点建设范围。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联合民政、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推动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配合落实国家支持保险等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县教育局,负责推进正宁职专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课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专业培训。探索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计学分”制度。积极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和支持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

(五)县科技局,负责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科技创新。联合民政部门,加强老年人产品用品创新设计。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相关科学研究纳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范围。

(六)县工信局,负责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支持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

(七)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案件。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

(八)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安排。督促指导优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减税降费政策。配合民政等部门,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县人社局,负责支持正宁职专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会同民政部门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支持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制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可按照适老化设施要求调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十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负责指导养老服务设施的环评审批和备案工作。

(十二)县住建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指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四同步”机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支持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可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为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十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十四)县商务局,负责推动发展家政服务业中涉及为老服务的工作,助力保障养老服务需求。

(十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加强社区公共文体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的指导,支持社区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发展休闲养老、度假养老、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引导相关行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旅游等专业化服务。

(十六)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负责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监管。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支持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十七)县应急局,负责配合民政部门,推动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参与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工程。责成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养老机构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协助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及其单位员工培训,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十八)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

(十九)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民政部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做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鼓励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依法打击养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十)县统计局,负责认真执行国家养老服务统计标准,落实好国家、省、市养老服务统计政策措施,并依据国家和省级相关统计制度,做好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分析与评价工作。

(二十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十二)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引导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储蓄、保险、投资、以房养老等金融产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等重大金融风险的防范处置工作。

(二十三)县医保局,负责推动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医疗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街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二十四)县税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级税务部门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

(二十五)中国人民银行正宁县支行,负责参与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业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积极做好老年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提升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金融消费者的防诈骗能力。

(二十六)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残疾人基础数据,对纳入老年人补贴范围的残疾人进行身份审核。配合民政部门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 实施无障碍改造。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责任,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每年总结一次本单位落实发展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