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正房产发〔2026〕10号
正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6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2026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根据《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庆阳市民政局等21个单位关于印发<庆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我县户籍的城镇居民(流动儿童家庭除外);
2.申请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家庭:申请人毕业时间距申报起始日不满5年,且在县内工作年限在1年以上或在我县城镇规划区内自主创业,并连续6个月交纳养老保险;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200元以上29015元以下,城镇低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不高于25200元;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申请人与县内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在1年以上,并连续6个月交纳养老保险,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9015以下;乡镇教师、乡镇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住房困难家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包括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定期领取抚恤补助的“三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遗属;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流动儿童家庭(是指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家庭,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开办独资企业、合作社、个人工商经营等实体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下或持有合资企业股本金额在20万元以下;自有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无消费性汽车;家庭资产状况、消费水平应与其家庭收入相符。
二、申报地点
申报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时可向居住地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居委会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为了方便群众,简化程序,动态管理,确保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客观准确,采取“一次申请,复核保障”的方式,即新申请家庭填写《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首次申请还需填写《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申请表》,如申请保障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状况未发生变化,只需按季度填写《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复核表》,发生变化的保障家庭需重新填写《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乡镇教师、乡镇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及中低收入家庭根据分类保障的要求,按住房补贴标准的80%发放租赁补贴。
四、工作时限及工作要求
一要按时完成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加强管理,全面走访,认真调查,严格审查,广泛公示,按照时限要求、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县房产服务中心汇总上报本季度住房补贴申报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确保工作质量。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涉及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中低收入、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乡镇教师、乡镇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住房困难家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流动儿童家庭切身利益,政策性、程序性强,要严格入户现场调查,逐人逐级签字负责,层层张榜公示。表格填写要规范准确、内容完整、签字齐全,确保所有数据及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及县直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做好2026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2.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复核表
3.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申请表
正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6日
正房保办住房租赁补贴[2026]第 号
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正宁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由申请人填写办理: | |||||||||||||||||||||||||
申 请 人 及 家 庭 成 员 | |||||||||||||||||||||||||
姓 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 | 是否领取低保 | 工作单位 | 年可支配收入(元) | 是否残疾 | 残疾证号 | ||||||||||||||||||
家庭年收入、资产状况 | |||||||||||||||||||||||||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家庭资产状况(打“√”) | □有消费性汽车□开办企业□持有企业股份□有20m2以上商用房(含20m2) | |||||||||||||||||||||||
家庭类别 |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乡镇教师、乡镇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家庭¨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家庭¨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城镇低收入家庭 £流动儿童家庭(选择打“√”) | ||||||||||||||||||||||||
现 住 房 情 况 | |||||||||||||||||||||||||
家庭住房状况及住房面积(m2) (打“√”) |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m2) | 现居住房屋地址 | 所有权性质 | 产权人 姓名 | 证明 资料 | ||||||||||||||||||||
□自有住房 m2, £租住 m2。 | |||||||||||||||||||||||||
申 请 人 承 诺 | |||||||||||||||||||||||||
本人因家庭住房困难,申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现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提供的相关数字和证明材料真实可信,如有隐瞒、伪造、虚报等行为,属骗取住房保障,同意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并接受相应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县住房保障核查工作小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社会监督; 3、本人家庭在享受保障待遇期间,家庭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取得住房的,将在一个月内主动向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退出住房保障,否则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4、本申请表填写不真实,提供资料不全、不准确,申请人住址和同期租房合同地址不一致的,电话不通,找不到人以及家庭相关情况变化未及时通知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保障部门等情况,本人同意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申请人签章 : 年 月 日 | |||||||||||||||||||||||||
资 料 粘 贴 处 | |||||||||||||||||||||||||
申请须知 凡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条件的家庭务必在限定期限内向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及装订顺序: 1、申请书(如实说明家庭住房困难的原因); 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3、租房合同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家庭成员中社会从业人员应提供就业合同复印件; 6、家庭成员若属财政供养人员,需提供申报时前三个月工资表,且单位主要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7、流动儿童家庭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房产查询证明; 8、提供的其他资料。 表内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前后一致;申请资料一律用A4纸张复印,复印件必须由本人填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否则按虚假资料处理。 | |||||||||||||||||||||||||
申请人夫妻双方照片 | 房主夫妻双方照片 | ||||||||||||||||||||||||
照片粘贴处 | 照片粘贴处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现工作单位(含临时)调查情况 | 经查档: (家庭成员姓名),在本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为 年 月 日,该家庭 (有/无)住房,月收入 元。 (公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以下由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办理: | |||||||||||||||||||||||||
社区居委会调查情况 乡(镇)政府、 | 经调查:申请人 ,该申报家庭人口 人,家庭年总收入 元,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月,工作单位: ,现住址 ,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m2,其中:自有房屋 m2,租赁房屋 m2,毕业时间 年 月 日(仅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家庭填写),该家庭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家庭¨乡镇教师、乡镇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家庭 ¨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家庭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城镇低收入家庭 £流动儿童家庭(选择打“√”)。 调查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公安局 查询情况 | 经查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 ,该家庭户口薄共登记 人。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车辆管理部门 查询情况 | 经查档:该家庭 (有/无)运营性车辆, (有/无)消费性车辆,车牌号: 。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 查询情况 | 经查档:该家庭若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现在 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若为流动儿童家庭,现在 人在我县居住,现住址: 。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登记) 查询情况 | 经查档:该家庭 (有/无)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 万元。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社保部门 查询情况 | 经查档,申请人 (是/否)连续6个月缴纳 (城乡/企业)养老保险,该家庭 (家庭成员姓名),共 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查询情况 不动产登记部门 | 经查档:该家庭 (应说明现在是否有宅基地、房产、房产性质、登记面积)。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查询情况 人 社 局 | 经查档:该家庭成员 (是/否)有县财政供养人员。该家庭成员 (姓名),属我县 (单位) (正式、聘用、临时)人员,月实发工资 元,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该家庭成员 (姓名),属我县 (单位) (正式、聘用、临时)人员,月实发工资 元,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调查和查档单位只盖章不填写内容视为无效签章;2、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庭需社保部门查询,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流动儿童家庭需民政部门查询,其他类别家庭无需民政、社保部门查询。
正宁县住房租赁补贴复核表
以下由申请人填写办理: | ||||||||||||||||
申 请 人 及 家 庭 成 员 | ||||||||||||||||
姓 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 | 是否领取低保 | 工作单位 | 年可支配收入(元) | 是否残疾 | 残疾证号 | |||||||||
家庭年收入、资产状况 | ||||||||||||||||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家庭资产状况(打“√”) | □有消费性汽车□开办企业□持有企业股份□有20m2以上商用房(含20m2) | ||||||||||||||
家庭类别 |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家庭¨乡镇教师、乡镇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家庭 ¨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家庭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城镇低收入家庭 £流动儿童家庭(选择打“√”)(选择打“√”) | |||||||||||||||
现 住 房 情 况 | ||||||||||||||||
家庭住房状况及面积(m2) (打“√”) |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m2) | 现居住房屋地址 | 所有权性质 | 产权人 姓名 | 证明 资料 | |||||||||||
□自有住房 m2, □租住 m2。 | ||||||||||||||||
现工作单位(含临时)调查情况 | 经查档: (家庭成员姓名),在本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为 年 月 日,该家庭 (有/无)住房,月收入 元。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社区居委会调查情况 乡(镇)政府、 | 经调查:申请人 ,该申报家庭人口 人,家庭年总收入 元,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月,工作单位: ,现住址 ,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m2,其中:自有房屋 m2,租赁房屋 m2,毕业时间 年 月 日(仅填写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家庭申请人),该家庭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家庭¨乡镇教师、乡镇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家庭 ¨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家庭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城镇低收入家庭 £流动儿童家庭(选择打“√”) (公 章) 调查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公安局 查询情况 | 经查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 ,该家庭户口薄共登记 人。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车辆管理部门 查询情况 | 经查档:该家庭 (有/无)运营性车辆, (有/无)消费性车辆,车牌号: 。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 查询情况 | 经查档:该家庭若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现在 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若为流动儿童家庭,现在 人在我县居住,现住址: 。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登记) 查询情况 | 经查档:该家庭 (有/无)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 万元。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社保部门查询情况 | 经查档,申请人 (是/否)连续6个月缴纳 (城乡/企业)养老保险,该家庭 (家庭成员姓名),共 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查询情况 不动产登记部门 | 经查档:该家庭 (应说明现在是否有宅基地、房产、房产性质、登记面积)。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查询情况 人 社 局 | 经查档:该家庭成员 (是/否)有县财政供养人员。该家庭成员 (姓名),属我县 (单位) (正式、聘用、临时)人员,月实发工资 元,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该家庭成员 (姓名),属我县 (单位) (正式、聘用、临时)人员,月实发工资 元,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以下由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办理:
注:1、本表调查和查档单位只盖章不填写内容视为无效签章;2、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庭需社保部门查询,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流动儿童家庭需民政部门查询,其他类别家庭无需民政、社保部门查询。
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申请表
姓 名 | 户籍地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婚姻状况 | |||||
申请人身份(括号内打√) | 退役军人() 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其他() | 就业情况(括号内打√) | 在岗() 失业() 退休() 务农() 其他() | ||||
工作单位/退休单位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申请帮扶原因(括号内打√) | 生活援助() 医疗援助() 住房救助() 教育救助() 突发事件援助() 临时应急援助() 其他援助() | 家庭收入情况(是否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 |||||
申请人自述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情况属实,如与实事不符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意见 | 给予帮扶援助的具体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填表说明:1.此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交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此表一式二份,完成审批后经办部门各留一份。
正宁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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