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且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
8、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不得以补缴、趸缴等形式代替连续缴存),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辖区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异地缴存本地购房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买卖双方正在履行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和获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各项批准文件;
4、购房首期付款金额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首付比例;
5、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或有足够代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保证人;
7、符合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保证方式作担保。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现行利率标准为:首套房1-5年(含5年)年利率2.6%,5年以上3.1%;二套房1-5年(含5年)年利率3.025 %,5年以上3.575%。
贷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一)夫妻双方只能一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凡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二)贷款额度不超过主借款人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5倍;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公积金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
(三)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规模、本地房价、还款能力结合实际确定,但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家庭月收入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核定。
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1、12329热线查询: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2、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庆阳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我的账户”中查询。
3、微信公积金小程序查询:登录微信后,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查询。
4、支付宝公积金小程序查询:登录支付宝应用中心,在“市民中心--公积金--定位庆阳”查询。
5、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登录庆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在专题--庆阳市公积金--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正宁县管理部 正宁县北大街7号 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0934-61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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