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5270000007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5-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采购 |
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正 宁 县 财 政 局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正财发〔2020〕129号
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实施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正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正财发〔2019〕163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
正宁县财政局 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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