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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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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5270000007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5-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采购

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正 宁 县 财 政 局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正财发〔2020〕129号

 

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实施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正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正财发〔2019〕163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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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宁县财政局      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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