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04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5-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政办发〔201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正宁有关单位:
《正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
正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庆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从2019年1月10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工作方针,坚持打击、整治、防范同步推进、多管齐下,严厉打击、全面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断把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治理,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我县得到根本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人员数明显上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防范机制措施得到明显加强,技术防控、拦截、反制能力明显增强,宣传防范的深度、广度、效果明显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县公安局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工作机制(试行)》和《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投入足够人力、物力,主动出击,积极汇报争取部、省市公安机关支持,坚决打掉藏匿境内外的诈骗窝点,抓回犯罪嫌疑人,追回受损财物,形成县内外联合严打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无缝对接,确保形成打击合力。要严格落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四个一律”要求(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一律录入电信诈骗侦办平台、一律制作卷宗、一律确定窝点地),紧紧依托公安部8个查控(研判)中心开展高效专业研判,精准定位诈骗集团的话务窝点和转取款窝点。县工信局、人行正宁县支行、正宁电信公司、正宁移动公司、正宁联通公司(以下简称“三大运营商”)要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各商业银行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电子订单号、网银IP等电子交易数据,止付、冻结涉案银行账户;通信运营商要快速调取涉案电话的机主信息、通话记录、串码、基站信息、登录IP地址和信令倒查等;县转播台要快速监测、定位,为公安机关提供研判、抓捕依据,协助落地查找犯罪窝点,确保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县外事办负责对赴境外开展执法合作、押解运送犯罪嫌疑人等工作提供支持。
(二)全面侦办灰色产业案件。各单位、各部门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要对上下游犯罪追根溯源,全链条侦查经营,彻底打击。对于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要逐层追查到底,直至电信、联通、移动等基础运营商;对于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要顺线查清收集身份证、组织人员办理、邮寄、贩卖等每一个环节;对于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要彻底查清非法编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公安机关要组织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开展严厉打击,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行业的违规违法问题。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迁就、降格处理,坚决打深、打透、打彻底。县工信局、人行正宁县支行和三大运营商要对公安机关的研判打击、证据提取及移送起诉等工作提供支持。县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生产、销售以上设备的相关企业及人员进行监管与处罚。
(三)精准开展技术防控。三大运营商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开展技术防控措施研究,积极主动提供止付拦截系统优化升级相关技术支持,让诈骗电话打不进来;要在县际关口端侧就地开展信令倒查与判别工作,提供真实来电显示;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证提供安全服务。县委网信办要协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对县内诈骗类网络平台进行处置,受理公众网络诈骗信息举报,并协同相关部门研判处置。县公安局要主动会同县委网信办、三大运营商做好上述工作。县财政局根据各职能部门需求,对县级技术防控、系统运维及优化升级经费予以必要的支持。
(四)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县工信局要指导督促三大运营商严格落实各项文件规定,保证提供安全服务,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专线、非法设置VOIP平台违规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使用非实名电话卡等给群众造成损失,相关企业或人员存在明显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三大运营商要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非法虚拟网址、钓鱼网站及木马链接等一律关停封堵,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加强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加强管理社会营销渠道,严格管控校园卡营销活动,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杜绝记名不实名的情况发生。移动、联通要解决短信发送存在的技术漏洞,避免诈骗团伙利用短信嗅探设备窃取验证码对银行卡进行盗刷。人民银行正宁县支行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深入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建立冒名开户、买卖账户惩戒机制,审慎核实单位开户;加强转账管理,尤其是非柜面转账和支付账户转账管理;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资质,严禁网上售卖POS、MPOS、刷卡器等终端机具,充分利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特约商户管理系统和黑名单机制,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将黑名单中的单位以及由相关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单位拓展为特约商户;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配合公安机关完成违规资金止付和冻结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责任倒查机制,落实责任主体。
(五)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用足用好法律法规,统一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认识,检法机关要提前介入,在定性、管辖、量刑等方面用足用好《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县工信局、人行正宁县支行要研究银行、支付机构、通信运营企业等在电信网络诈骗过程中有无过错、责任,以及冻结的诈骗赃款不能及时返还受害人等问题。
三、任务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的同时,要组织指导本单位、本系统全力做好专项行动部署的各项任务。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治理的决心和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推动宣传防范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
2.县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对省内诈骗类网络平台进行处置,受理公众网络诈骗信息举报,并协同相关部门研判处置。
3.县台办:负责在公安机关打击台湾系诈骗分子时给予协助。
4.县检察院:负责提前介入案件的侦办工作,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认识,在定性、管辖等方面用足用好《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
5.县法院:负责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发挥好审判职能,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认识。
6.县公安局: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牵头作用,主动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经营、集中打击、全面治理;会同三大运营商开展技术防控措施研究,积极主动搞好止付拦截系统优化升级;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行业的违规违法问题。
7.县工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电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文件规定,保证提供安全服务。
8.县司法局:负责在侦办电信诈骗案件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
9.县财政局:根据各职能部门需求,对县级技术防控、系统运维及优化升级经费予以必要的支持,对各部门、各单位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防范宣传。
10.县教体局:会同新闻媒体和辖区公安机关进学校开展防范宣传教育。
11.县工商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法人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防范宣传,及时通报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12.县文广局:负责对社会影响较大、舆论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详细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协调组织广播电视媒体机构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警作战、跟踪报道、集中报道等方式,在广播电视媒体开展好宣传报道工作。
13.县政府外事办:负责对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及外事、港澳的工作予以协助;对公安机关赴境外开展执法提供支持。
14.县国安办:负责对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和行为开展侦察打击。
15.三大运营商:负责快速调取涉案电话的机主信息、通话记录、串码、基站信息、登录IP地址和信令倒查等;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非法虚拟网址、钓鱼网站及木马链接等一律关停封堵;加强电话卡、上网卡、物联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加强管理社会营销渠道,严格管控校园卡营销活动,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杜绝记名不实名的情况发生;移动、联通要解决短信发送存在的技术漏洞,避免诈骗团伙利用短信嗅探设备窃取验证码对银行卡进行盗刷。
16.人行正宁支行:要求商业银行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电子订单号、网银IP等电子交易数据;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深入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建立冒名开户、买卖账户惩戒机制,审慎核实单位开户;加强转账管理,尤其是非柜面转账和支付账户转账管理;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资质,严禁网上售卖POS、MPOS、刷卡器等终端机具,充分利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特约商户管理系统和黑名单机制,对黑名单内特约商户禁止提供各类支付服务;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配合公安机关完成违规资金止付和冻结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责任倒查机制,落实责任主体;指导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资金返还规定返还被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资金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使用非实名银行账号、对公账户、pos机等给群众造成损失,相关企业或人员存在明显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17.县转播台:加强对“伪基站”、“黑广播”的检测,协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治理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师正龙担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联席会议和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
(二)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弥补公安机关技术手段短板,提升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能力、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三)切实强化防范意识。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文广局要协同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治理的决心、措施、成效及防骗指南,推动宣传防范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财务人员、企业法人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开展防范宣传,及时通报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防止大额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要采取随警作战、跟踪报道、集中报道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以及集中开展治理行动的视频资料,及时上报专项办,专项办适时组织深度宣传报道。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及时上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正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附件 正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刘 刚 副县长、公安局长
成 员:仵占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宝权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焦晓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
贾永锋 县委网信办主任
白新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师正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仰峰 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石 恺 县工信局副局长
张永强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安自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
程明强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兆辉 县法院副院长
关永刚 县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刘继刚 县国安办副主任
毛文科 县转播台台长
赵连勤 人行正宁支行副行长
岳振刚 正宁电信公司网络部主任
安 凯 正宁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王 欣 正宁联通公司网络部经理
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师正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人员如遇工作调整,根据部门职能及内部分工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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