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06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7-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编制工作的通知
正政办发〔2019〕63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编制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
为打破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壁垒,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深度利用,支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放应用。根据《甘肃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7〕167号)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8〕12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以下简称:资源目录、清单要素)编制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县政府组成部门和承担政府管理职能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实施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编制内容
1. 资源目录编制范围: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政务职权、工作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对本部门(含所属二级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梳理,包括权利事项类、公共服务类、便民服务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以及三定方案中规定的其他核心职责所涉及的资源。
编制步骤:首先依据“三定方案”梳理职责,从本单位信息系统入手,收集所有与部门核心业务相关的原始数据,对业务模块操作分析,列出业务事项;其次进行业务梳理,理清业务流程、业务信息,明确数据流向与共享信息,详细填写《应用系统调查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填报表》和《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清单》3张表格,完成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2.清单要素编制范围:依据国家和省级分批反馈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分类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具体包含事项编码、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法定时限、承诺办件时限、办件类型、办理形式、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地点、办理形式、申报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80项要素。
编制步骤:首先认领国家和省级分批反馈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其次由县政府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依据“三定方案”和部门法定职责,厘清本部门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职权边界,确定实施主体及性质(法定机关、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确定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上级下放、上级授权、同级授权、上级委托、同级委托)等主要指标,依据要素项指标解释全面细化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最后各部门、各单位登录政务外网庆阳“一体化智慧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事项库管理平台加载事项信息要素,并进行实时更新调整。
三、有关要求
1.资源目录和清单要素编制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是电子政务发展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必须突破的难关。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认真选派精通政策、业务的工作人员承担本次编制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2.请各部门填写《联系人信息表》于6月2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并加入“正宁政务服务”QQ群(187610929),下载相关文件资料,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共享信息。
联系人:资源目录 关 康 18139491950 6121014
清单要素 路亚锋 13830432589 6141996
附件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应用系统调查表
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填报表
4、部门信息资源需求表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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