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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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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008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0-08-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正政办发〔2020〕51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传播风险,维护我县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的向好势头,按照《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庆农发〔2020〕207号)要求,根据全县当前正在集中开展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县政府决定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从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县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协作的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机制,织密以省界县域内公路出入口为重点的监管网络,健全固定、临时站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查处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的长效机制。

二、关键管控措施

(一)织密生猪调运监管网络。要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庆阳市公安局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庆农发〔2020〕178号)精神,不断强化生猪调运管控措施,严把省际公路进入关和进县域公路出口关。罗沟圈省设站点和车家沟、南邑、狼牙洼、刘川4个县设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相关乡镇和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享资源,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调派人员和车辆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省设和4个县设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正常开展执法工作。

(二)加大生猪调运检査把关力度。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做好联防联控。各站点检查人员要严格查验生猪检疫证明、牲畜耳标、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和生猪临床健康、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情况。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公路管理机构、路政执法部门,依托公路检查站、非洲猪瘟检查点,将工作中掌握的跨省调入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及时通报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发现可疑车辆及时通知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交通运输部门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依法处置阻碍检查、暴力抗法以及其他突发情况。

(三)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一律就地处理,不得劝返。对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未备案的生猪,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下,由货主负责就地就近隔离观察15天,对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生猪,要坚决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对违法调运生猪的行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货主及承运人要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要全力支持配合公安部门的案件侦办工作,必要时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涉及多个省份、市州的违法违规贩运生猪行为,要及时逐级上报庆阳市畜牧兽医总站和甘肃省畜牧兽医局。

(四)严格生猪车辆备案管理。县畜牧兽医局要做好对生猪运输车辆的动态备案管理工作,发现已备案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地要立即通知备案地取消备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受理生猪产地检疫申报时,要严格查验车辆备案情况,对不使用备案车辆的,不予检疫出证。同时要监督车主和承运人在装载前、卸载后按规定对生猪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五)加强生猪运输信息化监管。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对跨省调入我县的每一批生猪都要通过全国生猪车辆备案系统加以确认。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生猪的新动向,安排专人对网络平台涉及本辖区内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核查。公安部门要紧紧围绕“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积极运用大数据导侦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研判模型和集群作战方式,深挖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三、部署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 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将“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向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汇报,传达落实到基层,将工作责任和任务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尽快设立检查站点,对相关信息系统的使用、相关证照查验要领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21日-8月31日)。要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确保人员迅速到岗,措施全面落地,情况及时调度。从6月初,县农业农村局对“百日行动”实行每周调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检查点每周五下午5:00前报本周“百日行动”有关情况,重点包括检查站点设置、检查车辆及生猪数量等(详见附件1)。要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査处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做到查清一起,上报一起,公布一起。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于8月26日前汇总上报辖区内“百日行动”案件处理情况(详见附件2)。省、市、县将加强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5日)。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对发现的短板和问题要及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着力巩固工作成效,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违法违规拉运生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好“百日行动”对有效防控非洲猪瘟、有力保障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维护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工作大局的重大意义。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交通运输、公安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强化人员、资金、装备等条件保障,确保“百日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作战、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组织部门会商,及时研判、推动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百日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氛围。要通过制作发放宣传挂图播放小视频、推送信息等方式,深入宣传生猪检疫、调运和车辆备案、贩运监管等有关法定要求,及时公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推动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守法意识。要及时公布“百日行动”有关措施要求,总结宣传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百日行动”中来。

202008041610004344.docx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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