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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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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3-00029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3-10-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正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进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进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正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进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正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进驻方案

 

  为了科学、规范的做好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进驻工作,着力打造快捷、高效的办事平台,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加快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和创新型政府建设,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遵循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具有审批和服务职能的单位提供集中办事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进驻原则。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具有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和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企业都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确因涉及保密等原因不宜进驻的,职能部门必须书面报请县政府批准。

  (二)应进必进原则。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对传统的审批运作方式进行重组、精简,将分散在各股室、各非法人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有效整合,整建制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职权明确、权责一致、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

  (三)统一管理原则。各进驻单位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暂未进驻的职能单位办事(证)大厅(中心)应作为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也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监督和考核(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三、进驻要求

  (一)进驻人员。各进驻单位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并熟悉电脑操作的正式在编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原则上每个办事窗口1人受理审核、1人审批,在窗口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二)进驻事项。凡具有审批、核准、办证、登记等职能的部门,都要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保留的审批、核准、审核、办证、年审、年检、登记等事项,都要全部进入大厅办理;凡确定进入政务大厅的事项,都必须在政务大厅统一收费和结算,原部门不得搞账外截流或另立账户。

  (三)工作制度。各进驻单位实行局长(副局长)坐班、考勤考核、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六项基本制度。前台推行窗口“AB岗制”,后台审批“领导坐班制”,并指定1名窗口工作人员做为“首席代表”主管协调本单位窗口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管理。进驻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和授权,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窗口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奖惩,或者临时顶岗换人的,事前应当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在政务大厅工作未满2年的,原则上不得更换。轮换时间为服务满两年后第三年的1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批准。

  四、运行机制

  (一)一门受理制。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事项,必须在政务大厅内统一受理、统一送达,不得在原单位另行受理、审批相关事项,坚决杜绝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两头办理业务的现象。

  (二)充分授权制。各进驻单位要对其工作窗口充分授权,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单位与首席代表签订行政审批授权书,  由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行政审批专用印章管理、使用,赋予其对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协调催办和管理权、即办类事项的最终许可权。

  (三)领导坐班制。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同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根据业务需要定期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审批办件和窗口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限时办结制。各进驻单位要对外公布审批服务项目及承诺办结时限,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办结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服务事项应当场办结;对需现场勘察、联审联办或依法需要进行听证、招标、拍卖等特殊程序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因审批权限需上报的,负责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五)统一收费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各进驻单位不得向办事者收取任何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一律通过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窗口缴入财政专户管理。

  (六)行政审批专用章制。进驻服务中心的审批职能部门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省、市属驻县机构有专门规定的除外),凡审批事项由窗口加盖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具有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七)并联审批制。凡需经两个以上行政审批单位交叉审批的事项,其运行过程、办事程序由牵头单位受理,实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联动审批、限时完成、统一回复、责任追究”。凡进入政务大厅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协调,相关窗口参与,统一受理、审核、批准。

  (八)效能监察制。政务大厅内统一安装电子监控,县监察局负责对每个工作窗口实行实时监控,并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受理办事群众对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投诉。同时,建立“一事一评”制度,窗口每办结一宗审批事项,办事人员即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由县监察局每月进行统计和通报,抄送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依据。

  五、时间安排

  10月25日—11月3日,进驻准备。筹备召开进驻安排会议,各进驻单位依据入驻方案及细则对前期清理出的所有事项进行细化,对已录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办事项目进行终审完善,确定窗口工作人员及事项,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全面完成各项进驻准备工作。

  11月4日—11月6日,正式进驻。召开人员进驻会议,举行揭牌仪式驻厅人员全部到岗,进厅事项全部到位,全面受理进驻大厅的各项业务。

  11月7日-11月11日,规范运行。指导和规范驻厅人员业务办理,查找问题,逐条梳理并提出整改方案;召开驻厅人员培训会,对驻厅人员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政务服务中心不是行政审批职能的平行移动,而是政府职能的一次重新整合,是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涉及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调整,涉及资金、人员和内部机构设置等许多实际问题。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上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

  二要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进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进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审批事项、人员进驻、内部审批职能整合等前期工作。要按照上述进驻原则和窗口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一条适合“一门受理、一站办结”的路子,对部门原有的操作程序进行重新修订和优化,在内部建立起一套与政务大厅运作程序相衔接的操作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要强化监督。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纠正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正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入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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