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4-00063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4-04-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正宁县2014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政办发〔2014〕37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2014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正宁县2014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9日
正宁县2014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机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户(协会、合作社、作业公司)为载体,紧紧围绕“平安正宁”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强农机安全宣传,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构建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事故发生,为全县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建立与依法行政要求相适应的“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农机主抓、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平安农机创建机制。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普及率、安全责任落实率和农机安全监理“三率”(注册登记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明显提高。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全面降低农机事故,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底前山河镇、永正乡、宫河镇、山嘉乡4个乡(镇)创建成功,使我县“平安农机”乡(镇)创建率达到100%,平安农机示范乡镇4个,平安农机示范村达94个,平安农机示范户达3200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县农机监理站要紧密结合年度《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要结合交通安全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的开展,采取在农村集市设立宣传台、科技三下乡和农村中小学开展农机安全知识讲座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逐步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农机事故防范体系。要以街道、社区、村组、学校为单位,设置农机安全宣传阵地和栏目;要利用电视、广播,定期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和农机事故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的形势和特点,制作、发放、张贴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横幅、标语、图片等宣传材料,要在农村道路两侧设置必要的交通标识和农机安全宣传标语。
(二)强化工作落实,增强责任意识。山河镇、永正乡、宫河镇和三嘉乡4个乡(镇),要建立健全乡(镇)级农机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村级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员,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报酬,尽快建成乡、村平安农机活动室,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要层层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各项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农机驾驶操作行为,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示范引领,巩固创建成果。榆林子镇、周家乡、西坡乡、五顷塬乡、湫头乡、永和镇6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要认真总结创建经验,不断扩大活动阵地,充实活动内容。其他未达标的乡(镇),要认真吸收和借鉴平凉市、定西市等地区及我县榆林子镇、周家乡等乡(镇)的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阶段性目标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并加以纠正,全面提升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总体水平。
(四)强化日常管理,夯实创建基础。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要求,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台帐,做好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记录及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的资料收集,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县农机局要具体负责“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中协调、指导、督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将“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与平安正宁建设、新农村建设、乡镇安全生产达标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平安农机”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借助综治、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管理部门和村委会的力量,整合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各自优势,建立协调机制,实行综合治理。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与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对驾驶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教育,认真组织好乡镇农机安全日活动并及时对各村安全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充分发挥综治、安监部门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创建计划,通报安全管理信息,协调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交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险桥梁、危险路段的改造,在农村和镇村交通显要位置设置必要的交通标识、安全警示标志标语,逐步改善镇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要采取有力措施,责成机主在限定时间内,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与教育部门一起制定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中小学生进行农机安全知识、安全行走、安全乘车教育。要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的协作,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对基层农机经营点、维修网点进行“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广大农民机手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农机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考评等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示范单位符合创建标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4月底将所有创建资料报县农机局审核备案,5月初县农机局将对各镇“平安农机”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评合格的示范乡(镇)上报相关材料,迎接省市安监、农机部门检查验收予以表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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