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4-00144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4-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正宁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正政办发〔2014〕89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正宁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正宁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正宁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提高教育考试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确保教育考试安全公正、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庆阳市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考试安全事件,是指我县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省市教育考试中,在试卷运送、保管、保密、考试实施、评卷组织和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
1.3.1本预案适用于以下三类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泄密事件: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高中会考;
(3)初中学业水平检测与高中招生考试。
1.3.2 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危害等级按如下情况分类:
红色级
(1)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2)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4)传播范围广。
橙色级
情况一:
(1)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2)没有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自由;
(4)传播范围有限。
情况二:
(1)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2)在媒体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4)传播范围较广。
黄色级
(1)在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2)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3)性质为自由;
(4)传播范围有限。
1.4工作原则
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统一指挥,系统联动;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5)重在预防,依法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根据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分级,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招委会主任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县招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财政、公安、监察、保密、招办、会考办、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处理全县重大考试安全应急工作。
2.2 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并解决我县在国家、省市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重大问题;
(3)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4)组织对本预案的应急演练;
(5)督促、检查、指导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保障国家、省市教育统一考试正常进行。
2.2.2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国务院和省委宣传部批准的统一口径进行考试正面宣传报道。发生考试突发性重大考试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手段,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考试延期或其他临时变动决定给予理解;负责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炒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试卷保密、运送、保卫工作;负责考试中各类违反犯罪行为的侦破查处工作;负责全县考试考点、考场周围治安、交通环境与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考生户籍管理工作;负责考试期间的防恐防暴侦破查处工作。
县保密局: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生考试突发性重大问题时,及时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考试及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的行政监督;参与考试各类突发事件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对全县电讯通讯网和互联网进行监控。发生考试突发性重大问题时,及时跟踪监控与考试泄密有关的信息,并根据省、市协调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电讯通讯网或互联网的封闭及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
2.2.3 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目前措施和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根据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负责联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2.4应急工作开展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以下工作:
(1)初步判断事件等级;
(2)决策上报事件情况;
(3)启动应急预案;
(4)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
(5)检查落实事件处理情况。
3.应急处置
3.1 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危害等级按如下程序确认:
(1)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事件情况;
(2)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了解到的事件详情,第一时间向市级领导小组和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判断;
(4)国务院部标协调办公室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5)国务院部标协调组确认泄密危害等级;
3.2 发生第四条所列任何一类危害等级事件,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按本应急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1)县委宣传部立即采取有效手段,防止破案前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上级的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于充分理解,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炒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
(2)县公安局、通讯部门、县保密局对全县电讯通讯网和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立即封闭电讯通讯网或互联网,并根据需要,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将相关电讯、网站信息,通知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及市级应急工作组。
(3)县公安局紧密配合市公安局派出的工作组,及时破案。
(4)县保密局和监察局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
(5)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部署,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情况续报县政府。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市级应急工作组续报相关情况。
(6)考前没有破案,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请示上级考试主管部门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
(7)考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录取前破案,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破案的哦,开除所涉及人员学籍。
(8)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级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指示,宣布当地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根据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4.应急保障
4.1 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经费保障实行分级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使用制度。财政部门要将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和反应体系正常运转。
4.2 县政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为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备相关通讯和交通工具,确保应急工作正常开展。
4.3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重大考试安全考试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对本预案提出修订意见,逐步完善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保障体系。
5.监督管理
5.1 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努力建立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5.2 在考试期间,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要24小时开通,保证通讯联络昼夜畅通。
5.3 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做好试卷保密室各项安全保密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考试期间各类保密设施的正常运行;值班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试卷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好24小时昼夜值班及执行正常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详细的值班巡逻记录。
5.4 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演练,对职责不清、工作落实不到位、通讯不畅或其他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及工作整改。
5.5 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预案进行的各次演练均要有详细记载,并根据演练情况,结合实际做好对本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5.6 重大考试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附 则
6.1 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由于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在其岗位的,由新到任该岗位的负责人自行接替。
6.2 当有重大情况变化,需要修订本预案时,由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商,报县政府同意后修订。
6.3 本预案参照《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庆阳市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6.4 本预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6.5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7. 附 录
附录3:
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通 讯 录
县政府办公室………………………………6121014
县教体局办公室……………………………6121150
县委宣传部办公室…………………………6121212
县公安局办公室……………………………6121035
县监察局办公室……………………………6121614
县保密局办公室……………………………6121012
县电信局办公室……………………………6121690
移动公司办公室……………………………6453002
联通公司办公室………………………13830404507
县招委会办公室……………………………5987772
县会考办办公室……………………………5987771
(编辑审核: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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