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4-00170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4-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2014年烤烟收购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正政发〔2014〕82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4年烤烟收购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烤烟收购管理,有效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确保全面完成烤烟收购和烟税收入任务,现就2014年烤烟收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正宁现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烟草专卖制度,切实强化烟叶收购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烟贩,坚决控制烟叶外流,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推动全县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共收购烟叶6万担,产值达到6000万元以上,实现烟税收入1200万元以上,其中:永正乡收购烟叶2.4万担,榆林子镇收购烟叶3万担,宫河镇收购烟叶0.6万担。
三、政策规定
1.所有烟叶必须在县烟草专卖局设立的收购站点交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购、运销和贮藏。
2.烟农必须依据签订的种植合同交售烟叶,对完不成合同任务的,下年度不再签订种植合同,不予安排新建烤房、化肥、农药等投资。
3.继续执行中上等烟叶每斤补助0.5元的实物补助政策。
4.永正、榆林子、宫河3个种烟乡镇完成75%的收购任务,每担烟奖励10元;完成75%以上的收购任务,超额部分每担烟奖励100元;完不成收购任务不予奖励,并一票否决农村经济工作。全县完成75%收购任务,按实际完成量每担烟奖励县公安局3元、烟管局2元,作为巡查办案、督查协调工作经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培训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由各种烟乡镇及烟草部门负责,采取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制作专题片等方式,广泛宣传烟叶收购价格提高、进行实物补贴等利好政策,调动烟农积极主动上站交售烟叶。加强培训教育。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对验级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好企业信誉和烟农利益。加强举报监督。由各种烟乡镇和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在每个收购站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查收购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收购管理,加快工作进度。收购时间要准时。今年烤烟收购工作从8月25日开始,全县共设永正、榆林子、宫河3个收购站,每站配置2组磅称,进入收购旺季根据烟源随时增加收购磅组。收购标准要严格。烟草部门要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统一收购标准,凡进站烟叶,按等级标准必须保证全部收购,不能忽高忽低、随意变动。烟款兑付要及时。县烟草专卖局要及时与金融部门衔接,提早安排好资金结算支付工作,确保烟款汇兑畅通、结算及时。收购进度要加快。每个收购站点和磅组都要制定收购进度计划,确保每个磅组每天收购烟叶2万斤,全县每天收购烟叶10万斤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收购任务。
(三)加强专卖执法,维护收购秩序。今年,县上不再统一设立挡烟卡点,根据种烟面积、收购任务和出境路口分别补助永正乡和榆林子镇各10万元、宫河镇和周家乡各6万元作为挡烟护税经费。要掌握烟叶存量。各种烟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深入村组农户,按照与烟农签订的合同花名册,摸清烟叶存量底子,给农户讲明优惠政策,讲清利害关系,不给非法烟贩可乘之机。要充实挡烟力量。全县共抽调10名烟草稽查执法人员、15名公安干警,成立5个烟草稽查工作组,安排到永正、榆林子、宫河3个种烟乡镇巡回检查,维护烟叶主渠道收购秩序。要加大查处力度。由烟草专卖局牵头,公安局配合,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不法烟贩,所贩烟叶全部没收,非法运烟车坚决扣押,非法烟贩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贩烟的干部职工,监察、人事部门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凡查处的非法贩运烟叶全部没收,并到所属乡镇烟站交售,所交烟款用于挡烟护税人员补助和挡烟护税工作经费。
五、保障措施
县上成立五个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烤烟收购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广电局、烟管局、烟草专卖局、各种烟乡镇确定专人参加,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广播电视台要指派固定记者随时跟踪报道,正确引导烟农交售烟叶;县烟管局要将每天的烟叶收购进展情况及时统计报送县四大班子领导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要确定专人作好宣传报道和收购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联合办案组。由烟草专卖局和县公安局牵头,成立联合办案组,负责巡回各乡镇摸排案件线索,做好非法贩烟案件查处工作。
纪律检查组。由县监察局牵头,政法委、烟管局、烟草专卖局确定专人参加,及时处理有关烤烟收购管理工作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案件,维护收购纪律。
质量监督组。由县质监局牵头,烟管局、烟草专卖局、工商局、物价局确定专人参加,负责校正、检查计量器械,统一监督等级质量标准,协调解决等级标准纠纷。
督查协调组。由县烟管局牵头,政法委、政府办、烟草专卖局、督查考核局抽调专人参与,负责督促检查收购任务完成情况和挡烟护税工作人员执法情况,协调处理烤烟收购管理中出现的其它各种问题。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
(编辑: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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