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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4-0017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4-09-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正宁县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联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正政办发〔2014〕127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联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正宁县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联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正宁县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联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县、乡、村三级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正宁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联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提升道路通行服务能力、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改善农村交通面貌、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现实要求,是支撑城乡统筹发展、服务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目前,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1067公里,乡镇通畅率、行政村通达率达100%,行政村通畅率达85%以上,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面临许多新问题:一是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增加,通达水平不断提高,沥青或水泥路面所占比重逐年增多,养护管理任务日趋繁重,传统的养护方式和手段已不适应农村公路养管要求。二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养护管理机构缺失,养护力量薄弱,养护管理率较低。三是由于我县农村公路等级不高,抗灾能力弱,受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影响,农村公路损毁问题较为严重,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面临较大压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建养管并重和分级负责、分级养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公路基础保障。

二、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协调发展、提升服务”的原则,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全面提升通行水平,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覆盖面达到100%,养护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养管到位的目标。

——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养护责任体系,完善“县道县管县养,乡道乡管乡养,村道村管村养”的管理养护机制。县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考核作用有效发挥,各乡镇的具体职能全面落实。

——机构人员明确。各乡镇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

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工作考评机制。

——资金保障有力。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形成分级

配套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投入渠道,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需求。

——养护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全部列入养护管理范围,实现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三、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重点

(一)明确养护管理工作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编制,下达养护管理计划,统筹安排养护资金,督促检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措施落实。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农村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加强综合检查督查。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县级配套资金的筹集及监管。

县公路局:负责全县县道的养护工作,开展乡道、村道公路巡查和养护考核工作。

县路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县道路政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乡村道路路政管理及考核工作。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筹措、管

理和使用乡道、村道养护资金,落实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各乡镇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乡道、村道委托给其他机构或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二)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县公路局要强化县道养护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养护定额定员标准,配备落实县道养护人员。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管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10名,根据境内乡村公路实际,落实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员要落实到路、明确到人。要组织开展乡道、村道养护管理巡查和考评,组织动员群众参与辖区道路养护管理,及时修补道路病害,维护基础设施,保护路产路权,确保本辖区乡道和村道的养护、路政、农村客运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实,有力保障道路畅通、运输安全。

(三)加大养护管理经费投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一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范围,逐步实现养护全覆盖。二是将每年市级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补助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不足部分采取县财政安排专项、乡镇财政投入、受益群众集资、社会捐资等方式落实配套资金。三是各乡镇要根据辖区乡村公路里程,安排养护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同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受益群众以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公路养护,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保障能力。

(四)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要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专户,做到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不得以其它理由或方式截留、挤占或挪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资金监管,定期检查、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同时要大力推行公路养护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各乡镇要根据公路分级规模里程,大力推行农村公路养护日常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实现县道、乡道和有条件的村道经常性养护,一般村道季节性养护的目标。县道养护应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可参照执行,做到路面整洁、病害修复及时、路基稳定、边沟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绿化管护到位。要积极培育专业化、机械化的公路养护队伍,开展预防性养护,不断提升公路养护能力,延长公路正常使用寿命。要加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投入,加快道路安保设施建设,力争道路安保设施逐年建设到位。

(六)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县路政执法大队要会同各乡镇、县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依法控制各级公路两侧房屋建筑,确保公路红线控制范围不被侵占。县路政执法大队和各乡镇要按照分级职责,加强公路日常巡查,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犯路产路权行为,有效遏制乱挖、乱建、乱占公路等现象,确保农村公路畅通完好。

(七)科学实施大中修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运行监测,根据路况水平、使用年限、交通流量等因素,合理制订大中修计划,并按照分级养护职责和相关程序及时对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大中修工程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同时,要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保证大中修工程质量。

(八)因地制宜推行养护模式。县交通运输局及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一是专业化养护模式。县道养护由县公路养护部门承担,保证养护质量、提高养护效率。二是承包养护模式。对乡道、村道的养护,推行以村委会成立公路养护站、班组及单位承包模式,就近组建养护班组或确定养护管理人员分线分段承包。三是义务养护模式。对主要为企业服务的农村公路,要积极引导受益企业进行义务养护。四是“一事一议”养护模式。倡导“民建、民养、民管、民享”理念,鼓励群众以投工投劳、捐赠材料、轮流养护等方式搞好村道养护。

(九)强化农村公路应急保通。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桥梁、涵洞的动态监管,加大地质灾害频发路段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抢险资金、机具、物资的储备工作。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行。

四、严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养护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联动机制,县交通、财政、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的巡查监管,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1—2次大的专项检查,掌握路况养管情况,督促落实养管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畅通。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路面巡查管理,及时维修保养路面坑槽病害,查处违法案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严格目标考核。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养管和资金筹集及使用管理等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具体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四)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坚持“以养定建”原则,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与年度公路建设项目和养护计划安排及资金补助挂钩。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健全、养护质量良好、路产路权维护有力的乡镇,在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和建设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养护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路产路权维护不力的,调减下年度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和建设项目。对公路失养情况特别严重的,不安排下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和建设项目,并责令其限期按要求整改到位。对分级养护管理机制、人员不落实的,暂缓拨付所在地的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和养护补助资金,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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