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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4-0018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4-10-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正宁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正政办发〔2014〕149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正宁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正宁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排部署,为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封闭等问题,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和防火重点工作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秩序,有效减少因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文辉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惠刚、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杨书宝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县消防大队下设办公室,杨书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

三、主要内容

(一)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解决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设施器材缺乏、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章用火用电、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堆放易燃可燃物等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责令改正并从重处罚;对不符合要求、不具备条件、不落实消防责任的场所,联合工商、治安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着力整治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设有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含在建工程)为重点,着力解决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未按《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年度检测、维护保养,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格依法责令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着力整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为重点,着力解决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改变建筑防火分区,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问题,严格依法责令改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打通“生命通道”。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20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8月22日)

1、各乡镇、各部门依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公安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

2、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辖区社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消防大队报告。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23日-11月25日)

1、各乡镇、各部门要抓住全县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广泛发动乡镇、行业部门、消防志愿者积极开展整治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铁腕整治,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2、县上将对各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和重点单位场所自查自纠情况实施暗查暗访,并主动上门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6日-12月10日)。

1、各乡镇、各部门对消防安全违规违章、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停业、查封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乡镇、各部门对 “打非治违”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用足用好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临时查封或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县政府依法决定;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报请县政府和辖区“打非治违”行动领导机构实行挂牌跟踪督办。

(二)市场经济手段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久拖不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火灾事故的企业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并将其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明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活动,结合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案件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火灾事故的企业单位进行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行动期间火灾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部门,提请县政府开展约谈警示。

六、工作措施

(一)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打非治违”消防安全行动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等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二)严格规范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范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各类法律文书和工作台帐。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合力。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楼宇视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打非治违”行动,公开曝光火灾隐患,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攻势。对各行业部门负责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面向社会大力宣传“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治违”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编辑: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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