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5-00219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5-03-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2015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
正政办发〔2015〕19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5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确保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努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职能部门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农资打假工作氛围。
二、工作目标
规范整顿全县农资市场,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抓好重点市场、关键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和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彻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工作重点
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要突出工作重点,即以种子(含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农膜、兽药(含鱼药)、饲料等主要农资为重点,强化监管。
农作物种子:以玉米、马铃薯、瓜菜及县域其他主要经济作物种子、牧草种子为重点,加大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尤其是严厉打击从外省进入我县经营手续不全的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督促我县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经营台帐等,健全机制,规范经营,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农药:严格按照庆市农牧发《庆阳市农牧局关于实行农药市级准入县级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346号文件执行,实行市级准入县级登记备案制度,对未办理市级准入和县级登记备案的农药,作为市场监管重点对象,重点抽检,严查质量,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违规生产和经营销售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假劣农药、过期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督促销售门点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信誉制度,坚决杜绝甲胺磷等违法禁用农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特别是我县地处陕甘交界,流动售药点较为严重,要加大对流动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假药渗入我县市场。
肥料:以复混肥、有机肥、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市场销量较大的尿素、磷酸二铵等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无登记证及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管。
农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膜质量,加强对经营农膜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的整治力度,杜绝超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大力推广厚度在0.01mm以上的地膜,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mm的超薄地膜,对禁令不执行、继续销售厚度小于0.008mm地膜的企业、单位、个体户坚决予以处罚。
兽药:严查生产经营国家禁用兽药、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监管,坚决取缔违禁兽药,彻底杜绝人兽药混合经营、以人用药代替兽药、过期兽药、无批号兽药等混乱现象,确保养殖户用上放心药苗。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农机及农机具: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将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农机具的质量监管力度,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水产苗种:要以非法使用违禁药品为监管重点,加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用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种畜禽:重点对种畜禽市场、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
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3月10日开始,2014年5月10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各乡镇要按照整治重点,认真履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农资生产经营者培训、督查。种子管理站对全县种子委托销售商和经营销售的资质全面摸底纠查,通过注册登记、种子抽检送检,严格控制非法种子进入我县,让广大群众买上放心、可信种子。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和兽医局要对全县的农药、化肥、农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销门店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3月15日至4月30日)。由县农牧局牵头,工商局、质检局、公安局、兽医局、种子管理站、渔业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县开展农资专项整治,对查出问题的生产、经营户(企业)要依法处理,对查出的问题农资依法进行销毁处理,对屡教不改、问题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查缺补漏,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并于5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znxnyjbgs@163.com。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打假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对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要通过移动、电信等服务平台,将购买农资注意事项以短信形式传递给农民,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着眼日常监管工作,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顿相结合,强化市场监管。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对一些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的乡村进行集中整顿。要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县农牧、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农资生产经营水平。重点培训与农资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农资产品防假、辨假农资产品经营方面的知识。要指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农资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六)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执法队伍,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实行集中整治,坚决果断予以查处,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重大农资坑农害农案件挂牌督办力度,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七)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日向县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情况反馈及时。充分发挥“12316”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农资监管工作。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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