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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7-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正政办发〔2023〕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正宁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正宁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正宁县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快建立健全正宁县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三)火灾事故分类
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四)火灾事故分级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Ⅲ(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二、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运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国网正宁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通讯保障企业(移动、电信、联通)、县内燃气企业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火灾扑救和火灾原因调查工作;承担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一)灭火现场指挥部
1.灭火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专职队队长担任。下设作战组、供水组、通信组、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教组、政工组、火调组。
2.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1)灭火救援现场总(副)指挥的职责
全权负责整个火灾现场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主要任务:制定单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在应急指挥部到达火场后及时通报火场情况及作战意图,听取指示并贯彻执行。
(2)作战组的职责
迅速摸清火场情况,根据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的命令,组织带领各种参战力量进行灭火进攻、救人、破拆、排烟、阵地转移等灭火战斗行动,确保其顺利进行,随时将火场变化情况汇报给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
(3)供水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行动中的供水,协调自来水公司,保障火场供水不间断。
(4)通信组的职责
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与上级(本级)指挥中心及各参战队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有通信畅通。
(5)警戒组的职责
划定警戒区,协调交警、公安确保火场警戒和附近的交通畅通。
(6)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组织供应器材装备、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负责消防车辆装备的维修,组织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的开展。
(7)宣教组的职责
负责火场摄像、照相,并进行后期编排制作,根据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内容和发言人。
(8)政工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的政治宣传和鼓动,做好参加灭火战斗人员立功受奖工作。
(9)火调组的职责
联合县公安局,负责火灾现场勘察及火灾原因调查。
(二)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的畅通,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火灾原因,如是纵火,组织刑侦部门尽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2.县供水公司根据现场需要,负责对着火区域自来水管网二次加压。
3.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负责对现场封闭区外的空气、受到污染的水质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4.国网正宁供电公司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
5.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内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燃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县内燃气企业负责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燃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
6.县应急局负责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指导事故单位及时启动灭火预案,实施自救,同时,为消防等部门灭火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7.县卫健局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护保障。
8.县通讯保障企业负责火灾现场中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保障。
三、预防和预警
(一)信息监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辖区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二)预防工作
1.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县级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县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完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制定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三)预警分级
对应火灾事故分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响应等级。
(四)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开通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专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3.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4.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灾的发展蔓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5.指令各种灭火救援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火灾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
6.调集灭火救援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五)应急资料库
建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预防和监督数据库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系统。
四、应急响应体系
(一)分组响应制
突发火灾应急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局负责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
按照正宁县火灾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二)应急响应程序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但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告突发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
(三)突发火灾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凡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事发地乡镇政府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县政府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在后续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按照本级预案和联动机制,积极协同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管制、人员车辆疏散和警戒及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灾害现场污染物的监测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污染物的相关数据;卫健部门负责人员救治、伤员转运等工作;供水公司保障灭火救援期间自来水供应;气象部门负责为灾害现场提供天气情况。
2.扩大应急
当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灭火力量不足时,由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增援,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全市灭火力量进行跨县域调动;需要调集其他社会力量时,由县政府负责向市政府汇报,协调解决。
3.现场处置原则
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灵活采取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的指挥形式,积极组织协调个各参战的相关单位,搞好协同作战。
(五)安全防护
1.加强防护措施。参加灭火战斗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的火灾特点及其危险性,按要求佩带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及时设定火场警戒。对不同类型的火场,按照要求由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尽量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对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随毒气(液)泄漏的火灾现场,要严格界定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并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六)应急终止
火灾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恢复正常工作。
(七)信息发布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地回应社会关切。火灾事故信息应由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同意后发布;参与火灾扑救和调查的人员,未经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授权,不得私自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消防救援队伍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全县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并由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以乡镇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物资保障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火灾应急处置期间消防器材装备和应急物资的调拨及紧急配送;为火灾事故处置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及时协调解决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
(三)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并负责对消防救援机构所需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四)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和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通信保障
通信运营企业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时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对火灾事故中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卫健部门负责做好疫病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灾害现场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部门协调有关鉴定机构对受灾建(构)筑物进行安全评估。
(二)事故调查
Ⅳ级火灾事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等问题进行调查;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司法部门对火灾事故责任进行调查。
Ⅲ级火灾事故由市政府调查组会同县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等问题进行调查;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司法部门对火灾事故责任进行调查。
Ⅱ、Ⅰ级火灾事故在省政府调查组的领导下,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市、县消防救援机构、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本预案制订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县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二)宣传与培训
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全县火灾预防和应急管理宣传及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培训教材,编印各类火灾事故通俗读本,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三)责任与奖惩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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