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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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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100000007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4-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电力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正政办发〔2024〕2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正宁有关单位:

《正宁县电力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正宁县电力保障应急预案

 

一 总则

1 编制目的

随着我县电力负荷不断增长,电力电量将进一步增加。为正确、有效及快速地处理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加强电力供应紧急期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正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电力短缺事件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满足全县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14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15号令〔200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17号令)、《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9〕720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9〕720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国家电网企管〔2020〕796号)、《国网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20〕8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3 指导思想

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并举的原则,保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减轻电力供需矛盾或自然灾害给经济社会活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使有限的电力资源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通过积极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手段和措施,引导用户经济合理用电,使电力需求有序发展,努力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力争“限电不拉路”,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4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正宁县应对和处理因全网电力供应不足、局部电网发生事故,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电网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电力保供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出现电力电量缺口的情况下,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电力供应等工作。

(3)本预案中电力电量缺口是指:由于极端天气、电煤供应紧张、电网部分机组运行不稳定、解网、直流故障、备用容量不足等不利因素造成电力电量供需失衡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

5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强电力电量平衡管理,落实电力缺口和隐患控制措施,预留充足裕度,有效防止限电事件发生;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可中断负荷资源库建设,制订科学有效的负荷管理方案;开展有序用电和紧急负荷控制处置演习,提高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正宁县电力保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有序用电、事故限电、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必须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和社会经济稳定,确保居民生活、农业生产、重要客户安全可靠用电,将电力供需矛盾给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保证重点。在电力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当电力供应能力不足时,严格根据“先错峰、后避峰、需求响应优先、负荷管理保底”的原则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农业生产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党政机关、部队院校、市政公用设施、国防工业、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正常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高科技等优势企业、与人民生活亲密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合理用电需求,把限电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节约用电。加大节约用电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节约用电意识。倡导公共机构节约用电、景观照明严格用电、生产生活科学用电,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低碳生活氛围。

二 应急指挥机构

1 正宁县电力保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县电力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临时机构,简称“县电力应急办”),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电力保障应急工作。

县电力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运管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铁塔公司正宁县办事处、县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加强电力保障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贯彻落实正宁县委、县政府关于电力保供工作的部署,负责正宁县电力保供形势研判、保供措施制定、保供方案落实、保供对外宣传等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正宁电力保障的重要事项、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负责电力缺口事件的舆情应对、舆论引导、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2 县电力应急办公室

县电力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工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工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分管副经理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县电力应急办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电力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学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监狱等社会类重要用户和非煤矿等工业类高危用户,应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当发生突发事件导致电力供应缺口时,负责全县电力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情况,向县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按照县电力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电力应急保障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 危险源和危害程度分析

1 危险源分析

极端天气、电煤供应紧张、电网部分机组运行不稳定、解网等不利因素,均可能造成电网供需失衡,引起电力短缺。

2 危害程度分析

由于能源供应紧张、发电能力下降等原因造成的电力短缺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运行不稳定、电能质量不合格、电网事故等影响,无法保障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广大客户的正常用电需求,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方面都将造成严重影响,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对外服务形象造成不利。

四 事件分级

根据电力缺口与当期最大电力预测负荷的比重,按照电力缺口的严重程度,将电力缺口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1 一级电力缺口事件

庆阳电网电力缺口达到60%以上为一级电力缺口事件。

2 二级电力缺口事件

正宁电网电力缺口达到60%以上为二级电力缺口事件。

3 三级电力缺口事件

正宁电网电力缺口达到40%-60%为三级电力缺口事件。

4 四级电力缺口事件

正宁电网电力缺口达到20%-40%为四级电力缺口事件。

五 预防与预警

1 风险监测

1.1 负责部门

县电力应急办负责监测电网日常运行和信息报告,精确做好电力供需形势预估分析,在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或预判可能出现缺口时,做好应急物资预备、应急加固等措施。

1.2 预防和监测手段

在风险监测中,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风险预警信息:

(1)自然灾害多发期,应加强与气象、水务、应急等政府部门联系,加强对气象、洪水、地震等灾害的监测;利用雷电定位、气象及覆冰在线监测等预报监测系统、防灾减灾系统信息,对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

(2)加大对重要电力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巡查力度,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及时掌握电网运行风险;

(3)与气象、水务、应急、自然资源、卫健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4)加强对网内风电场及光伏电站短期、超短期出力预测的分析,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5)在迎峰度夏(冬)等电网负荷高峰和重要活动保电前,组织开展电网安全性评价和其它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

1.3 报告程序

县电力应急办密切跟踪电网供应能力和用电需求变化,当发现、获得因电力供应不足等原因引起电力短缺风险预警信息后,对信息进行统计、跟踪、分析和研判,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信息报告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2 预警分级与发布

2.1 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的电力短缺事件等级,将市供电公司电力缺口事件预警分为Ⅰ、Ⅱ、Ⅲ和Ⅳ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1.1 红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红色预警:

(1)政府有关部门、市电力应急办公室发布电力短缺红色预警;

(2)经政府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电力短缺事件者;

(3)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力短缺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红色预警。

2.1.2 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橙色预警:

(1)政府有关部门、县电力应急办公室发布电力短缺橙色预警;

(2)经政府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重大电力短缺事件者;

(3)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力短缺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橙色预警。

2.1.3 黄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黄色预警:

(1)政府有关部门、县电力应急办公室发布电力短缺黄色预警;

(2)经政府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较大电力短缺事件者;

(3)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力短缺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黄色预警。

2.1.4 蓝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蓝色预警:

(1)政府有关部门、县电力应急办公室发布电力短缺蓝色预警;

(2)经政府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可能发生一般电力短缺事件者;

(3)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力短缺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蓝色预警。

2.2 预警发布

(1)全县电力短缺预警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2)预警发布由县电力应急办负责,电力短缺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危险源提示、预警级别、预警期、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电力应急办同时按信息报告要求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电力短缺预警发布情况。

3 预警行动

发布电力短缺事件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3.1 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采取的措施

(1)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电力缺口有关信息;

(2)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向电力应急办报告;

(3)按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3.2 应急办采取的措施

(1)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

(2)加强对重要客户、重点区域的电力保障工作。

(3)必要时开展应急值班。

4 预警调整

根据电网运行负荷及电厂出力等情况的变化,随时调整预警等级,必要时按信息报告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5 预警解除

当有可能引起电力短缺的原因消除后,由县电力应急办通知预警结束,并按信息报告要求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六 应急响应

1 先期处置

1.1县电力应急办在获取并充分分析、研究预警信息后,积极向正宁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寻求解决应急处置的政策支持;同时向市供电公司汇报,协调优化电网运行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小全县电力缺口。

1.2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供需形势及计划采取的有序用电措施。

1.3做好有序用电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指导帮助客户编制内部负荷控制方案,避免或减少因限电给客户带来的经济损失。

2 响应启动

2.1县电力应急办根据县工信部门批复的有序用电方案,立即启动有序用电预案,必要时启动紧急事故情况下限电序位表中的限电措施,用以缓解因电力缺口造成的全网电力供需失衡,尽全力做到限电不拉路,防止出现电网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件。

2.2县电力应急办按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汇报有序用电执行信息。

2.3县电力应急办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确保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重要客户、重点区域的连续供电,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次生事件。

3 响应行动

3.1县电力应急办按照市电力短缺事件处置应急办公室下达的事件等级和限电指标,对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预案,通过电话、传真、短信、媒体公告等形式,通知相关客户实施有序用电。

3.2密切关注重要客户、重点区域供电情况,防止发生社会稳定、人身伤亡、电网事故、重要设备损毁等次生事件。

4 响应措施

电力供应缺口导致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发生后,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单位在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对工作。

4.1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时,有关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2)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医疗卫生机构等重要电力用户以及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1)重点保障单位: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治安秩序,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县消防大队负责解救受困人员,开展火灾救援。县卫健局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医学救治。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行监测、疏导、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交通运力使用,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3)通信: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

(54)供排水:县水务局启用应急供水措施。必要时,报请县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

(5)供油: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6)供气:县住建局及时协调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报请县级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4.3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1)临时安置: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和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县应急局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县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县卫健局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等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

(2)商业运营: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县卫健局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医学救治。

(3)物资供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配合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县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

(4)金融机构: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金融机构的治安秩序和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各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报请县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供电公司提供应急保供电。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5)医疗卫生: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按需配置并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县卫健局报请县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6)教育: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宣传系统各单位:宣传系统有关单位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若无应急电源,则报请本级突发事件电力供应问题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5 响应调整

根据电力缺口额度的变化和天气变化,电力短缺事件处置应急办公室适时调整事件等级,电力应急办按调整后的等级,及时调整相应措施。

6 响应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县电力应急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发布终止命令。

6.1电网运行正常,电力供需平衡,电网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6.2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七 信息报告

1 报告渠道

1.1县电力应急办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1.2县电力应急办向市电力应急办对口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

2.1预警阶段

县电力应急办按信息报送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预警发布和预警结束情况。

(2)各单位应主动配合政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渠道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2.2应急响应阶段

(1)县电力应急办按信息报送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电力短缺原因、应急响应等级、影响范围、趋势预测等情况。

(2)在对用电客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应履行告知义务。

3 报告程序

3.1预警阶段

县电力应急办按信息报送要求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预警原因、预警等级、预警时限等信息。

3.2应急响应阶段

县电力应急办每日在规定时间按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4 报告要求

4.1县电力应急办向县应急局、发展改革局等汇报信息,要求做到数据源唯一、准确、真实、及时。

4.2县电力应急办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八 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电力应急办应将预案实施的情况按信息报告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县政府。

2 后期处置、现场恢复的原则和内容

电力缺口消失,电力短缺事件处置应急结束后,县电力应急办应及时向客户及社会告知。

3 保险和理赔

3.1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提供方补助或补偿。

3.2因实施有序用电预案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财产保险相关规定由保险公司直接进行办理。

4 事件调查

在实施电力短缺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重要客户、重点区域断电以及客户重要设备损坏事件,县电力应急办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或独自开展调查工作,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专项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 总结评价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各单位应对预案实施的效果、电力短缺事件的应急处置效果、协调指挥状况、窗口服务情况、员工队伍执行力、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九 应急保障

1 应急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组建应急队伍和基干队伍,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业务过硬、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电力短缺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1加强处置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应急业务水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2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动协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物资的管理纳入日常抢修物资管理,物资的周期性维护、更新按日常抢修物资对待,应急物资的数量按照日常抢修物资的10%配备,以便于突发事件时紧急调用。

3 通信与信息

预案实施期间,应加强通信信道的运行维护,保障网络畅通,确保信息传递通道畅通。

十 附则

1 预案报备

本预案报正宁县人民政府备案。

2 预案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负责解释。

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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