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9000001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秦争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政任免字〔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秦争平任西坡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彭赵岗任湫头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湫头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海林任湫头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冬冬任湫头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周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李志明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宏刚任县抗旱防汛服务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路建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师亚萍任县果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蔬菜生产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亚东任县蔬菜生产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义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范博瀚任县济民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长民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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