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3110000004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正政办发 |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6年省市县列为民实事工作的通知
正政办发〔20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正宁有关单位:
办好为民实事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公信力,必须有诺必践、言出必行、行必有果。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省市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6〕3号)精神,结合县列为民实事,县政府办公室对涉及我县的9件省列为民实事和8件市列为民实事进行了分解细化(省列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市列新增5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不涉及我县),同步制定了5件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县列为民实事共8件,其中“改造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与省列重合,“困难家庭学生资助项目”“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与市列重合)。经十八届县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办好为民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照省市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紧盯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严把“质量关、效益关”,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附件:1.9件省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
2.8件市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
3.5件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
关于“强县中”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正宁一中“强县中”工程,建设餐饮楼一栋,满足师生就餐需求,改善办学条件。
二、建设内容
新建餐饮楼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 6162.8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39.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3.1平方米),规划高度21.4米、消防高度20.9米。一层主要为学生餐厅、民族餐厅、开水房等;二层为学生餐厅;三层为多功能活动室;地下一层主要为设备用房。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县教育局牵头,制定“强县中”建设方案和施工计划,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县教育局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审批阶段(2026年1—2月)。完成项目的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三)实施阶段(2026年3—11月)。县教育局督促施工企业,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务必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四)验收阶段(2026年12月)。12月初,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强县中”工程进行初验,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教育局,并配合市教育局进行结项验收,做好迎接省级综合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四、资金安排
项目概算总投资3054.82万元,其中省级下达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余资金计划通过争取中省教育领域有关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解决。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冯建辉 县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正宁一中
关于改造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
互助幸福院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改造提升方式,建设永正、西坡2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山河镇冯柳村、永正镇上官庄村、五顷塬乡西头村、西坡镇高红村、榆林子镇文乐村、宫河镇南庄村、宫河镇雷村、永和镇樊村、周家镇徐家村、周家镇惠家塬村1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县民政局联合有关乡镇确定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的功能标准和运营管理模式,做好项目筹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4—9月)。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资金配套、招投标、项目施工等工作。县民政局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验收评估(10月)。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四)运营阶段(11月)。县民政局督促指导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投入运营,同步开展查漏补缺、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580万元,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助200万元,村级互助幸福院每个补助20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照5:3:2的比例分担。其中,争取省市专项资金46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6万元。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章 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罗俊峰 县民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的实施方案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具体人数及项目人员范围以市政府项目公告为准),项目实施期限3年。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5月)。县人社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宁发布等主流媒体平台发布项目公告。
2.供需对接(6—8月)。县人社局通过官方媒体宣传解读项目政策,接受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报名,并审核、发布岗位信息。8月底前,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自由选择,签订劳动合同。
3.组织上岗(9月)。用人单位组织招聘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按照县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
4.总结评估(11月)。县人社局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市人社局评估。
(三)资金安排
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二、城镇新增就业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00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县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3—10月)。县人社局要按月对工作进展进行调度,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推动目标任务有序开展。
2.检查验收(11月—12月)。县人社局对照目标任务,组织专人对为民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市人社局评估。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白兴时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李会明 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残联
关于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省级和美乡村榆林子镇中巷村建设1个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身路径类和多功能运动场,具体内容由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后,经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审核,并报省体育局备案。所有场地器材质量必须符合《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2017〕61号)和《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规字〔2021〕8号)要求,保证质量安全和使用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2—3月)。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初步遴选项目实施单位(以行政村为单位),报县政府确定后,经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审核,并报省体育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4—9月)。项目由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组织实施,榆林子镇人民政府及中巷村配合,5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竣工。
(三)验收总结(10月)。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四、资金安排
省体育局从2026年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鲁晓锋 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配合单位:榆林子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的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正宁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2、实施步骤
(一)摸底统计。结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民政局于6月20日前对全县具有正宁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困难家庭学生开展考前摸底统计,建立全县困难家庭学生报考信息台账。
(二)审核认定。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民政局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第一批次复核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于7月31日前完成复核工作;第二批次复核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于8月31日前完成复核工作),团县委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5天后上报团市委。
(三)资金发放。团省委按照资助标准,将资助金分类分批汇入资助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后,团县委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资助学生开展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并通知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对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并退返资助金。
(四)学子关爱。将受资助学生全部纳入团委、教育、人社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积极搭建学业支持、实践锻炼、成长培育等长效帮扶平台。
三、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郭海敏 团县委书记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关于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结合我县老年人眼健康需求,为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手术治疗。
二、实施范围
困难家庭老年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及其他困难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实施人群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
三、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明确对象(3月)。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认真审核患者相关信息,3月2日前按程序报省、市卫生健康委备案,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安排任务数分期分批开展手术。
(二)开展培训,分期手术(4—10月)。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做好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生、护士、麻醉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按照“就近便利、分期分批”原则,制定详细的手术时间表实施手术,并做好手术登记,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检查验收,总结评估(11月)。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和总结评估,接受省市评估验收。
四、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根据实际任务量,按每人800元标准予以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患者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患者筛查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范 琨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4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以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的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力。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3月)。各乡镇对辖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全面摸底,按照拟改造残疾人家庭便于残疾人做饭吃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日常生活的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及扶手加装等居家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实际需求,充分和残疾人家庭进行沟通,分类建立改造需求台账,上报县残联。
(二)制定方案(4月)。县残联根据省市残联下达的项目补助标准及任务数量,确定40户改造对象,会同实施乡镇上门入户进行二次核查,核查无误后在所属村、乡镇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县残联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县政府审定。
(三)组织实施(5—9月)。县残联会同实施乡镇按照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集中统一改造施工,加强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乡镇安排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跟踪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四)验收总结(10—12月)。县残联会同实施乡镇根据实施方案和省市要求逐户进行验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改造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方案和省市要求。同时对工程资料、户内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残联。验收合格后,县残联申请县财政拨付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三、资金安排
省级补助资金14万元(户均3500元)。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章 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窦 祺 县残联理事长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关于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牛肉面优惠餐活动。重点面向我县外卖骑手、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爱心餐食优惠服务,切实解决户外劳动者“用餐难、用餐贵”问题。
(二)职工学历提升活动。重点面向我县一线职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求学圆梦”行动,每人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促进“学历+技能”双进阶。
(三)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重点面向经营困难非公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及困难女职工,提供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筑牢健康防线。
(四)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重点帮扶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亲职工及困难职工家庭,优化课后及寒暑假托管服务补贴,减轻职工育儿负担。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3月)。根据省总工会分项活动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落实举措。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宣传。
(二)全面实施阶段(4—11月)。按照分项活动要求,运用“陇工惠”APP及实名制数据库,精准识别并优先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及在档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按要求动态公开项目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服务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根据省市总工会总体部署,县总工会牵头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市总工会,配合做好省总工会抽查核验工作。
三、资金安排
资金由省总工会按照分配任务数量提供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据实核拨。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何英杰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关于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榆林子镇中街社区建设儿童户外游憩场所,满足儿童游戏、运动、社交等成长需求,提升社区儿童公共服务水平,以“儿童友好”促进“社会美好”。
二、实施内容
(一)建设内容。配置组合滑梯、立体攀爬架、秋千、户外打击乐器组合、跷跷板、摇摇乐等核心游乐设施,同步设置休闲座椅、照明设备灯柱等场边配套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兼顾儿童活动与家长看护需求,确保设施贴合儿童成长特点,兼具趣味性、安全性和教育性。
(二)执行标准
1.空间场地。严格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400㎡,安全缓冲地面铺设面积不小于400㎡,采用悬浮地板、人工草坪或硅PU材质,确保地面具备良好的安全性、环保性、耐磨性及防滑性。
2.设施质量。必须符合《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34272—2017)、《玩具安全》(GB6675系列)等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质量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保安全、环保、耐用。
3.空间布局。空间摆布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和使用安全性。
(三)采购与管理。榆林子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履行采购程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报县妇儿工委办及相关责任单位备案,严把资质审核、检测报告查验、安装验收关,确保采购过程规范、设施质量达标。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县妇儿工委办会同县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标准、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二)项目实施(4—7月)。5月底前完成场地硬化准备工作,7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地面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采购、安装。
(三)评估验收(8月)。县妇儿工委办牵头,组织县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并逐级报市妇儿工委办、省妇儿工委办备案。
(四)运营管理(9月)。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榆林子镇人民政府和中街社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统筹做好开放服务、安全巡查、设施维护、环境保洁、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四、资金安排
项目概算总投资3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分担。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省级规定,仅用于防护地面材料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采购、安装。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张宏妮 县妇联主席
牵头单位:县妇儿工委
实施单位:榆林子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
附件2
关于“气化庆阳”天然气进城入镇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增城镇燃气中压管网2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3000户,城镇天然气普及率提升2%以上。
二、主要内容
县住建局督促指导正宁县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快天然气进村(社区)入户工程进程,稳步推进特许经营区域内的配气管道建设,持续扩大配气管道的覆盖范围和供气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县住建局会同正宁县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全面进行调查摸底,梳理市政燃气管网设施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制定施工计划,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二)组织实施(4—9月)。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督促指导正宁县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4月底前开工建设,加快施工进度,严格施工质量管理,确保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验收总结(10月)。县住建局对照任务清单,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及市住建局。
四、项目资金
由正宁县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自筹。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白兴时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长民 县住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城乡具备电力接入条件的社会停车场、公交首末站、乡镇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等场所建设新能源充电桩18处20台,新增充电车位40个,配套建设其它辅助设施,并搭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智慧管理平台。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3—5月)。由真宁集团配合市公交集团完成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审核、用地选址和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6—9月)。真宁集团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及时完成充电桩的安装调试工作。
(三)验收总结(10月)。真宁集团牵头,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并配合市公交集团做好终验。
三、资金安排
项目概算总投资398万元,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李红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杨建龙 真宁集团董事长
牵头单位:真宁集团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
关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群众意愿,全县老旧住宅计划新加装电梯5部,解决部分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的住户出行困难。
二、实施范围
全县4层以上无电梯并经实地勘察符合加装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县住建局牵头,县房产服务中心、各社区、小区物业公司配合,开展广泛宣传,对全县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精准调查摸底,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制定施工计划,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二)组织实施(4—10月)。县住建局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建筑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4月底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总结(11月)。县住建局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相关手续,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及市住建局。
四、项目资金
项目概算总投资22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县级配套80万元,群众自筹40万元。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白兴时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长民 县住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各相关社区
关于老年助餐点AI智慧助餐系统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拟为全县42个老年助餐点(其中:包括正宁县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儿童供养楼、7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14个村级老年助餐点<最终数量以市上下达任务量为准>),按照“线上AI人脸采集建档+线下刷脸即办+子女远程协同”服务模式,安装具有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功能的助餐、点餐自动结算系统。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3—4月)。县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对全县助餐点进行实地调研,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5—9月)。先期进行试点建设,开展人脸采集建档(试点覆盖300名老人)、工作人员培训、系统功能优化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已运营的助餐点设备安装调试,2026年新建助餐点在建成后同步安装调试。
(三)验收总结(10月)。开展运营数据复盘,优化AI算法,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开展设备巡检与操作人员复训,县民政局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并配合市民政局进行终验。
三、资金安排
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章 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罗俊峰 县民政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校园安全AI智慧报警系统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18所中学(其中,独立高中1所、完全中学3所、职专1所、初中7所、九年制学校6所)利用AI技术赋能校园安全管理,搭建“前端报警+中端联动+后端管控”的一体化校园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校园安全实时监测、快速报警、精准处置,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搭建市、县(区)校园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整合全县现有中学AI报警器数据资源,实现集中管控、分级处置。平台包括报警信息实时接收、定位、推送,音频查看与回放,安全事件台账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权限分级管理等功能。其中:精准智能识别功能,主动捕捉推搡、殴打、辱骂等校园欺凌行为的现场声音,自动触发报警,支持师生手动一键报警;多端联动提醒功能,报警信息同步推送至学校保安室、政教处及县(区)智慧安全平台,实现多级快速联动响应;有效覆盖监测范围,具备防水、防尘、抗干扰等设计,适合校园室内外卫生间等关键区域安装需求,能够覆盖范围为5—10米。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4月)。县教育局配合市教育局对全县18所中学校园安全AI报警系统建设需求进行摸底,细化设备采购参数,整合现有资源,完成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5—6月)。搭建市、县(区)校园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框架,完成基础数据录入与系统初始化,会同相关学校进行设备安装、线路布置及系统对接工作,并开展学校设备使用管理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测试验收(7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配合市教育局逐校开展验收工作,检查设备安装质量、功能完整性、平台联动效果及培训落实情况,开展设备定期巡检、故障维修及技术支持工作,保障AI报警系统全面投入使用。
四、资金安排
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冯建辉 县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关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由县教育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残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拟资助家庭困难学生1650名。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县教育局负责,对1430名具有正宁县户籍且在正宁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县总工会负责,对130名具有正宁县户籍且在县内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团县委负责,对50名具有正宁县户籍且在县内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县残联负责,对40名具有正宁县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入学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具体资助人数以市上下达任务量为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3月)。由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负责,牵头制定本部门资助困难学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政策宣传与前期筹备(3—6月)。各部门协同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团县委、县总工会通过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推广,县教育局落实校园“两节课”宣传制度并设专栏;县残联在前期摸底基础上,复核40名资助对象信息并跟踪学业情况;县总工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印发通知明确资助相关要求。
(三)业务培训与名单审核(7—8月)。各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开展业务培训,联合教育、民政部门按批次统计、比对学生信息,公示拟资助名单并完善相关资料;县残联联合多部门开展资格审查,确保资助对象不重复享受;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评选审核并备案;县总工会经基层初审、入户走访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公示。
(四)资助金发放(9月)。团县委统筹资金,按批次完成资助金发放,本科新生9月10日前、专科新生9月20日前发放到位;县残联审核资料后报送市残联,通过社保卡统一发放;县教育局协调县财政局,按标准程序核发资金并做好档案管理;县总工会统筹资金,通过银行直通车发放至学生账户。
(五)跟踪管理与自查(10月)。各部门开展跟踪管理,团县委、县总工会抽查回访、审核入学回执及缴费票据,对违规、未入学学生取消资格并追缴资金;县残联核实受助学生入学情况,审查在校证明;各部门同步开展自查,规范资料管理,确保资助工作合规有序。
(六)自查验收总结(11月)。各县级牵头单位进行初验,并配合市级牵头单位进行终验。
四、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495万元。其中,县教育局预算资金429万,计划通过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企业捐赠、学校事业收费资金予以解决;县总工会预算资金39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按照1:1配套;团县委、县残联分别预算资金15万元、12万元,计划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解决。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冯建辉 县教育局局长
何英杰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郭海敏 团县委书记
窦 祺 县残联理事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100名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等导致生活和学习困难的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妇女50名、儿童50名,最终救助人数以市上下达数据为准),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开展精准救助和关心关爱服务。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1—2月)。由县妇联研究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印发至各乡镇,组织各乡镇妇联专题安排部署项目实施,指导监督管理项目运行。
(二)全面实施(3—7月)。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介平台,广泛宣传百名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让全社会特别是特殊困境群体全面知悉惠民政策;县妇联联合教育、民政部门指导乡镇妇联,按照项目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困境妇女儿童进行摸底统计,并组织做好申报及初核工作;县妇联对申报对象进行复核,初步确定关爱对象;市妇联审定最终救助名单并发放救助金。
(三)总结评估(8月)。县妇联牵头完善相关资料,配合市妇联对受助妇女儿童进行抽查回访,并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关爱行动(长期)。将救助妇女儿童纳入妇联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救助机制,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关心关爱服务活动。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由市财政全额列支。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张宏妮 县妇联主席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关于保障特殊群体有线电视收视权益的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1000户特殊群体(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对象)提供1年免费的有线电视服务。
二、主要内容
以户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家庭免费安装高清数字电视接收设备1套(含高清机顶盒、遥控器等核心配件),提供120套涵盖中、省、市、县四级的电视节目(包含新闻、科教、农业、重温经典等各类公益性频道)及多渠道业务受理服务(售前售后咨询、属地营业网点办理、全县统一客服热线响应),为特殊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3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指导各乡镇完成辖区内特殊群体家庭摸底排查、资格初审工作,筛选确定补贴对象(含服务对象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具体住址、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完成县级审核工作。
(二)组织实施(4—5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与中国广电正宁县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中国广电正宁县分公司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开通信号。
(三)验收总结(6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和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资金安排
项目实行“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的保障模式,项目资金总额合计80.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38.4万元,用于1000户特殊群体家庭1年服务期内的收视费补贴(每户384元/年);中国广电庆阳公司自筹资金42万元,用于项目涉及的网络建设、机顶盒购置、服务期内长效运维及终端设备终身维保等。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杨晓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中国广电正宁县分公司
附件3
关于农村入户路硬化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等乡镇5790户农村入户道路进行硬化,总面积34.3万平方米。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相关乡镇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预算和招投标文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开工建设(4—9月)。相关乡镇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道路硬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项目验收(10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对硬化道路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3430.4万元,计划争取中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以工代赈、企业捐赠等资金解决。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章 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姚俊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力加快正宁县第二中学教学楼、食堂及宿舍楼、运动场、室外工程等项目建设,2026年9月建成招生,新增学位3900个,使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优质均衡的普通高中教育体系,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1—3月)。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查、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二)施工阶段(4—8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4月底完成3#、4#教学楼建设任务,7月底完成住宿楼、餐饮楼、运动场及室外配套工程,8月中旬完成内配设施采购和安装。
(三)项目验收(9月)。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2.57亿元(含已建项目投资1.07亿元),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教育专项、东西部协作等资金解决。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冯建辉 县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山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红领巾”爱心托管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青年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按照“六个一”标准(一块统一标识、一个固定场所、一套基本设施、一支辅导员队伍、一套管理制度、一系列品牌活动)建设“红领巾童心港”驿站10个,在寒暑假期间组织开展课业辅导、兴趣拓展、益智游戏等公益活动,有效缓解留守儿童、困境青少年生活学习压力。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2—3月)。全面摸排留守儿童数量、分布、需求等信息并建立动态台账;遴选合适活动场所,综合考察后确定首批“红领巾童心港”建设点,签订共建协议;拟定建设管理标准及服务手册,明确阵地规范、服务流程与安全预案。
(二)阵地建设与队伍组建(4—6月)。打造标准化阵地,悬挂统一标识、完善功能分区与设施,凸显少先队文化;组建骨干服务团队及志愿人才库,开展专项培训,建立志愿者管理激励机制。
(三)服务运营实施(7—11月)。开展寒暑假爱心托管,为留守儿童建立个人档案实现精准服务,明确站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加强与监护人协同共育。
(四)监测评估与优化推广(12月)。定期巡查监测站点运营情况,年末开展多维度效果评估并整理成果,根据反馈情况优化服务与管理,总结项目经验、宣传成效、扩大覆盖,打造可复制推广样板。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计划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解决。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郭海敏 团县委书记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中小学校“节能护眼”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65所中小学校705个教室安装节能护眼照明设备,改善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和学生用眼环境,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学习教育环境,实现中小学校“节能护眼”项目全覆盖。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6月)。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逐教室开展勘测,记录教室面积、层高、课桌椅布局、现有灯具参数、线路状况,确定护眼灯需求数量,设计照明改造方案,完成招标采购。
(二)施工阶段(7—8月)。利用暑假非教学时段,分学校、分区域推进施工,施工过程中,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县教育局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安排专人对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三)验收阶段(9月)。县教育局、财政局、相关学校开展联合验收,核查资料完整性、施工质量、检测结果,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复检合格后签署验收意见。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287.17万元,计划争取中省教育专项资金解决。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冯建辉 县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中小学校
关于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开展健康评估、健康咨询与教育、慢性病管理指导,实现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体检率)85%以上,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1—3月)。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印发《正宁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要求组织召开启动会议,通过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推动任务落实。
(二)实施阶段(4—11月)。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对照方案,分批次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与评估,更新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宣教及慢病随访用药指导,每月汇总数据、优化服务策略。县疾控中心定期督查,县卫生健康局年内至少开展两次全面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解决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业人员,按照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通过对全年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开展老年人满意度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年度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260万元,计划争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解决。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马欣彤 副县长
部门责任领导:范 琨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卫生院、村(社区)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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