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230000003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1-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正政发 |
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正宁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正政发〔202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正宁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正宁县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土地市场秩序、提升地价管理水平,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5〕25号)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县城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地价分别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一、定级范围
参照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及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确定县城定级范围总面积6.35平方公里,东至规划聚升路以东100米,西至规划三清路,南至规划文乐路,北至安康路。
二、定级成果
根据县城总体布局及上轮土地级别,将县城土地分为4个级别,其中一级1.37平方公里,东至永正路以东200米,西至文明路—月明路—宫河路,北至轩辕大道—北环路,南至南二环路;二级2.37平方公里,东至规划会馆街—盘旋路,西至阳周路,北至创业路,南至开源路;三级1.96平方公里,东至迎旭路,西至规划三清路,北至安康路,南至规划文乐路;四级0.65平方公里,东至规划聚升路以东100米,西至迎旭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定级边界。
三、基准地价
(一)估价期日设定。2026年1月1日
(二)开发程度设定。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七通一平”(“七通”是指:供水、排水、供电、通路、通讯、供暖、供气;“一平”是指场地平整)。
(三)容积率设定。根据正宁县城区土地现状开发利用平均状况,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按区域平均状况设定容积率,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工业用地1.0。
(四)土地使用年期设定。按照最高法定出让使用年期设定,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五)价格设定。①商服用地。I级地基准地价65.67万元/亩、II级地基准地价48.80万元/亩、III级地基准地价37.67万元/亩、IV级地基准地价27.87万元/亩。②住宅用地。I级地基准地价53.73万元/亩、II级地基准地价38.27万元/亩、III级地基准地价31.47万元/亩、IV级地基准地价22.80万元/亩。③工业用地。I级地基准地价27.87万元/亩、II级地基准地价20.13万元/亩、III级地基准地价15.93万元/亩、IV级地基准地价12.27万元/亩。④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I级地基准地价36.47万元/亩、II级地基准地价26.80万元/亩、III级地基准地价20.67万元/亩、IV级地基准地价15.73万元/亩。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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