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240000004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1-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正政发 |
正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正宁县国有土地储备滚动计划 (2026-2028年)的通知
正政发〔202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正宁县国有土地储备滚动计划(2026-2028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正宁县国有土地储备滚动计划(2026-2028年)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按照规模适度、供得平衡、节约集约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
结合土地市场调控目标、年度供应计划,深入开展全域土地资源摸底,重点排查空闲、低效利用、批而未供、闲置等建设用地,科学测算三年储备规模,明确地块位置、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核心信息,综合考虑全县近三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土地储备开发潜力,根据年度项目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全力保障重大产业、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用地需求。
二、期限范围
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期限为三年时间(2026至2028年),储备范围为正宁县行政区范围内所有拟储备土地。
三、储备计划
(一)储备土地计划。
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范围内740.5公顷土地征收储备,预计需要储备资金8.7亿元。
(二)储备土地来源。
主要储备来源为历年报批后未征收的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及国土空间规划确定需要报批征收的土地。
(三)储备土地供应。
储备入库土地按照市场需求和项目建设需要及时供应。当年储备土地全部纳入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力争当年储备、当年供应,有效缩短储备周期,减少储备资金压力。
四、保障措施
土地储备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资源、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的基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精心谋划,科学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及时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衔接,做好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为精准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严格按照土地储备计划及政策标准、征收程序,全力做好公告公示、宣传动员、协议谈签、地上附着物清理登记及清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核算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收任务。
附件:正宁县国有土地储备滚动计划宗地表(2026-2028年)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
正宁县国有土地储备滚动计划(2026-2028年).docx
正宁县国有土地储备滚动计划宗地表(2026-2028年).xls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