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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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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8000000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9-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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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积极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连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永正   镇全域受灾,防汛救灾形势十分严峻。面对汛情,正宁县司法局永正司法所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及时反应,迅速行动,组织全体司法干部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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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行动,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抢险救灾。灾情就是命令,按照永正镇党委政府部署,司法所干部快速深入佛堂、路里、   堡住、上官庄等村,坚守防汛救灾第一线,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安置、清淤除障、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等重点工作,先后转移群众26户、排查隐患并设置警示标志27处,清理路障12处、帮助群众加固房屋和围墙5户、34米。
以防为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紧密结合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调处”行动,密切关注因灾引发的邻里排水、围墙坍塌、房屋损毁等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针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召集相关人员积极调解,防止纠纷激化,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近期,先后排查调处   涉汛涉灾矛盾纠纷3起,全力保障了防汛减灾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管治结合,强化“两类人员”监管和法治宣传。灾情发生后,永正司法所通过电话访问、信息化核查等方式,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管,全面了解其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和家庭受灾等情况,防止因灾导致监管对象的失控漏管。同时,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防洪法》《防汛条例》《安全生产法》等防汛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执行防汛救灾命令,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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