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4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中共正宁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准备之冬”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正法办发〔2022〕20号
中共正宁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准备之冬”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执法部门,省市驻正宁各执法单位:
为认真贯彻《正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助推加速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准备之冬”系列活动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执法培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成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县所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职责分工
1.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省市驻正宁各执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属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
2.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由县直相关部门派员授课,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具体任务和要求
第一阶段,对各执法部门(单位)人员培训(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2月中旬)
县直各执法部门、省市驻正宁各执法单位要积极衔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对执法过程中常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进行归纳,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合理设立培训课程,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可采取课堂讲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进行,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培训不少于9个课时(一个课时按2小时计算),培训完成后应组织测试。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课程安排、测试试卷及测试成绩单报送县司法局308室。
第二阶段,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3月底前)
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正宁县赋权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正政办发〔2020〕98号)文件赋予乡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赋权乡镇或委托乡镇执法的相关事项权限,认真梳理各自赋权、委托事项,并于2023年3月9日前将拟向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课程、内容、所需课时、授课人以及讲稿等(详细内容填报附件1)报送县司法局308室(申报单位分别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文旅局、应急局、水保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将参加培训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于2023年3月1日前上报。县司法局将结合相关部门拟授课程,制定详细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使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执法事项和办案流程。
第三阶段,切实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综合办案能力(2023年3月初至2023年3月底前)
各赋权、委托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建立跟班学习制度,制定年度跟班学习计划,组织乡镇执法人员轮流跟班学习;确定专人负责包抓乡镇执法业务指导;结合各自执法实际,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适时开展现场执法培训、“以案代训”,使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办案方法、程序、技巧等,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综合办案能力。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行政人员培训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严格纪律。各赋权、委托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选派理论和执法实践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讲师,各授课人员要把握本次培训主旨,认真准备课件,准确把握培训目标,务求理论与案例相结合、条文规定与实际操作相呼应。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带队领导,管理并督促本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培训纪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共同负责。
(三)强化考核、确保实效。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把此次培训工作纳入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
附件:
1.正宁县“准备之冬”行政执法培训课程申报表
2.正宁县XX乡镇综合执法队培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电子版在“行政执法工作”群中下载,QQ群号:310269920;联系电话:0934-5987703
中共正宁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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