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1260000004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正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和“三抓三促”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全县“八五”普法规划部署,根据省、市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25〕137号)(庆市司发〔2025〕29号)要求,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试对象
全县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临近退休人员、长期病假人员、工勤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正各单位,参训学员可登陆“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http://gs.faxuanyun.com)”,用个人账号登录参加学习和考试;也可关注“正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点击“学法考试”栏目,用个人账号登录进行学习考试。
三、主要内容
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内容,按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三个层次,分设学习考试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规及总体国家安全观、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族宗教、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选修课学习不计入总课时,学员可根据岗位需求、履职需要,自主选择学习。
四、相关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正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定1名管理员添加县学法考试QQ群(190633212),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已参加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因新录用、机构改革、职务调整、调出调入等原因需要增减学员账号的,各单位管理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学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好学考管理。学法考试平台对每名参学人员的学习考试情况进行管理,学法考试对象完成必修课程学习、通过考试,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平台打印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正各单位,管理员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统计、反馈等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法考试合格证书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收集保存,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档案。
(三)抓好宣传报道。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正各单位,要及时推广宣传学法考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对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不断增强学法对象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因学法考试平台的学习课程、学习进度、平台运行不畅(包括课程进行显示、考试登录操作)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电话400-659-2288(接通后拨1)或添加QQ客服4006570518进行咨询。
县司法局联系人:
任亚洲:0934-5957660 15268963720
巩海潮:13909347113
中共正宁县委组织部 中共正宁县委宣传部
中共正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 宁 县 司 法 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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