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111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宁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正宁县司法局
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良好。现将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庆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等,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局务会、职工大会上就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公开力度。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报道主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情况、重要会议召开情况以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情况。积极公开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部署、工作报告、工作动态,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强化诉求回应。对人民群众诉求及反映事项,及时交由相应的下属单位或股室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诉求人且在相应的网站公开回复,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通拓宽了公众参与的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的促进作用。根据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在新媒体上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电话等,更加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从2021年1月至12月,县司法局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正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要闻、基层动态、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公示公告等政务动态信息202条,公开机构简介、工作文件、政策法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财务公开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9条;公开办事指南2条;转载中央省、市要闻、媒体聚焦等122条。全年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各类信息被采用的34条。微信公众号累计访问量达到18.9万(人)次。同时,对过时失效及敏感信息进行了及时清理,对部分信息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信息公开的渠道与形式。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正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以图片、文字、视频、图文并茂等形式公开。同时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县城接到公告栏等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策解读情况。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社会热点回应。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正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二是及时转载中央、省市主要媒体解读材料,让公众第一时间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三是利用县、乡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公开和宣传。四是不断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和谣言,为县政府研判、处置和回应舆情提供决策依据。
(四)回应舆情关切情况。2021年,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站板块、局机关共收未收到各类有效信件留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7 | 2 | 2 | 2 | 13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2 | 3 |
2021年,我局按照法定职责,代表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2件,办结10件。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等纠错决定的案件共3件,纠错率23%。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件;代表县政府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件,2件未审结,其他无一败诉;2021年县司法局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更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有效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正宁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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