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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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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31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各部门

正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着力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了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在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履职依据、机构职能、规划信息、统计信息、预算决算等栏目,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共公开各类信息317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5条、政府文件3条、履职依据2条、机构职能2条、规划信息3条、统计信息2条、预算决算301条。按程序为1家代理记账公司审批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台账,对现场、书面、网上提出的申请,全部按照时限要求规范登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当年我局收到的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是通过电话反映的,并及时进行了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列入政务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的事项不予公开,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程序,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及时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牢固树立“政府网站大家办”的理念,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按程序及时更新相关专栏信息,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合法合规、及时有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定局办公室专人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把关后进行公开。当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加强;二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强,发布不够及时,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三是部分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等。

(二)改进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相应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三是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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