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正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11000000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各部门

正宁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正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正宁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过正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352其中:年度预算决算309条统计信息17条规划信息7条、政府采购2条履职依据3条、政府文件7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法定信息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正宁财政”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12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程序办理。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和全面详细自查,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未发布本单位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积极推进政务网站平台的建设和优化,落实做好内容保障、栏目更新和隐患排查等日常维护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 明确任务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充实工作机构,明确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局政务工作组织领导。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压实信息宣传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推进。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实;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