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11000000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各部门 |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实行)》(以下简称《格式》)及《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正宁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阳光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拓展公开渠道和领域,扎实做好自然资源工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我县自然资源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我县自然资源事业科学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条,其中,规划信息29条、征地信息15条、预决算公示2条、重大项目2条、重大民生信息1条、其他信息15条。办理政府转办的网站信件2件,“12345”政务热线转办37件,办结率100%。通过“正宁发布”、“正宁党建”、“正宁先锋”等平台及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61条。做到群众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一事一审,确保发布信息客观、严谨,避免让不规范的信息产生误解。同时,加强保密审查,落实“三审”制度要求,明确保密审核人员岗位,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拧紧信息发布的“安全阀”。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坚持即时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清理规范性文件与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相结合,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便大众获取阅读。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安排专人对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进行统一管理,强化更新维护,定期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征地信息、规划信息等栏目,定期督促局属单位、股室主动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加强“正宁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最新政策、制度和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宣传自然资源系统的典型做法,展现自然资源工作形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自然资源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舆论支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互动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监督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心解答群众疑惑,保障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59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0.044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效率不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宣传力度不够。“正宁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栏目关注度不高,公开信息点击量较少,公开公示的效果不够理想。三是公开内容质量不够高。用创新的方式方法,将行业内需要公开的新政策新要求以图文并茂、简单有趣、容易接受的方式解读解释的能力不足,面向公众普及的力度不够,公开成效不够明显。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查找。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用上门讲解宣传、大厅服务宣传、在线互动宣传等方式,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性、精准性,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行业的透明度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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