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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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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7 10:32: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度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正宁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全县范围内所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合同监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非公党建工作,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权益,负责建设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加大监管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科学合理的方法,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持续加强市场领域监管力度,维护消费合法权益,推进“服务型 效能型”机关创建,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更加便利、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

二、机构设置

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63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局机关人员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设置内设股室12个(党政综合办公室、法规股、注册许可股(加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信用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执法稽查股(12315指挥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和不正当竞争股、标准计量认可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化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

目前,我局现有局属单位2个,分别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基层市场监管所10个(山河市场监管所、永正市场监管所、榆林子市场监管所、宫河市场监管所、周家市场监管所、西坡市场监管所、五顷塬市场监管所、湫头市场监管所、三嘉市场监管所、永和市场监管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十、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详见附件)

十一、机构运行信息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14.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78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1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1.7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1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88万元,占97.21%;项目支出53.35万元,占2.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14.0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37.88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8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07万元,占8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92万元,占9.31%;卫生健康支出87.65万元,占4.58%;住房保障支出114.14万元,占5.9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7.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决算小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38万元,支出决算为8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2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8万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84.85%,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往年公务接待费。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5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8万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省级食品示范城市复审会议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4.4%。从评价情况来看,4个项目结果为“优”,实际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超过预算指标。各项效益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企业开办和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管理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经费、2023年度产品质量抽检经费、农村聚餐及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保险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企业开办和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管理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今年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受理各类咨询服务8960户次,核发各类市场主体登记9472 件,为企业及群众解决疑难事项8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今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56户,同比增长25.21%,比去年底增长12.94%,全县市场主体数量累计达到10335户,注册资金1056648.49万元。

2.“2023年度产品质量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食品安全抽样检测344批次,食品快速检测3560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立案2起,办结1起,罚款1.5万元,食品执法检查立案18起,办结18起,罚款9.06万元;完成工业产品抽检59批次,合格59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2起,立案2起,罚款2.6万元,产商品服务安全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3.“农村聚餐及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保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县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企业、农村集体用餐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0万元,保险金额600万元,实现重点领域食安险全覆盖。

4.“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迅速建立县、镇(乡)、村(社区)三级“包保到企、建档到人、动态调整”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不断推进“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工作,今年接入“明厨亮灶”114家,完成任务率228%,接入率达到80.24%;后厨直播接入39户,完成任务率195%;透明车间接入109户,接入率78.99%,94家大型商超及批发企业全部加入“阳光仓储”。以“守查保”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智慧监管为主线,以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陇原护老”等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在线巡查、食品安全追溯并对网上巡查情况进行账户锁定、巡查记分,全年等级评定890户、网上巡查5578户次,记分337户,同时,对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两交办、一反馈”,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闭环管理(此项工作措施受到省市局的肯定和表扬,被省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简报第46期采用,直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投诉举报多的热点难点,积极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研究食品违法特点和行动规律,建立“1+2”新模式,以“随机查餐厅”等行动为载体,坚持将打击非法销售、虚假宣传等行为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横向互动、上下联通、齐抓共管、同防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合力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推进各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部门整体绩效执行情况良好。按照“讲政治、强作风、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思路,树牢“服务有情、监管有力”的工作理念,全系统以“勇担当、善作为、站前列、争一流”的精神状态,打造特色党建品牌,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提升质量发展高线,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1:

2023年度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6.pdf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项目绩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