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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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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正宁县社会保险局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6 14:50:4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度正宁县社会保险局

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一、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正宁县社会保险局是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正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部门,主要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正机编发(2010)213号文件规定我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机构1个,独立核算1个,与上年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一、机构运行信息表

详见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577.5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63.76万元,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增加;二是2022年决算中不包含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857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77.58万元。本年度收入总计18577.58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收入18577.58万元,占本年度收入的100%;按收入性质分:基本收入891.47万元,项目收入17686.1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计18577.58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18577.58万元,占本年度支出的10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891.47万元,项目支出17686.11万元,分别占本年支出的4.79%和95.21%;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54.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1%;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08.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577.58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9263.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增加;二是2022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由财政代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63.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增加;二是2022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由财政代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5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取暖费由我单位代发,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4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3.0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费用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534450.95元,累计折旧319497.15元,固定资产净值214953.8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8577.59万元,支出18577.59万元,其中县级项目预算7个,10574.1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1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补助标准,及时发放养老金对于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及时拨付至正宁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分类记账,独立核算,我单位根据需要每月申请拨付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顺利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了100%,充分实现了城乡居民60周岁以上人员、退休人员应保尽保,提升了退休职工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453万元,执行数为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96.68%;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17244.42万元,执行数为17686.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6%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对工作。二是做好各项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工资发放工作。三是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核算工作,做好社保扩面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四是做好养老保险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

4.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对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尽快建立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1)县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91.15万元,执行数为1057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中央对地方转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个项目,预算数未7112万元,执行数未7112万元,城乡预算的100%。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单位已全面完成了2023年年初的7个项目绩效目标任务,2023年,内控制度、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并切实加以执行,社保等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待遇领取人员应发尽发,特殊困难缴费人员应代缴尽代缴,依法依规开展和推进各项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良好,自评等级为优。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自评指标设置比较简单。未依据项目设置特性指标。二是部分险种参保人数目标执行率未达到年初计划数。

(4)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树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观念。二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及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县、乡(镇)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一是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对工作。二是做好各项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工资发放工作。三是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核算工作,做好社保扩面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四是做好养老保险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本次项目评价对象为2023年度正宁县社会保险局县级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绩效评价中,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开展好部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牵头,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开展了单位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先由业务股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和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再由财务人员进行汇总填报。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进行了一次自我衡量,了解了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了单位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决算公开表.pdf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pdf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绩效自评.pdf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pdf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pdf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