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26000001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正宁县县级金融顾问制度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庆阳市市级金融顾问制度》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起草了《正宁县县级金融顾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共包括六章十六条内容,第一章总则,规定金融顾问是县政府委托金融工作部门选聘,运用自身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兼职为企业提供金融咨询服务的专家队伍。第二章组建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定向对接两种方式,组建了具有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职称及金融业高管任职资格的25名专家团队,匹配服务首期遴选的辖内31家企业,金融顾问聘期 3 年。县级设立金融顾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负责金融顾问的选聘、管理、协调等日常工作。第三章顾问职责,金融顾问主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投融资程序审查、政府行政审批业务指导、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以及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第四章运行机制,金融顾问以团队形式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县级层面组建 4个金融顾问团队,每个团队原则上5人以上,为不少于5户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企业根据服务需求和完成效果进驻和退出,实行动态匹配;金融顾问团每月至少1次通过电话、视频、实地调研等形式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不定期向金融顾问办公室汇报金融服务情况;金融顾问办公室负责考核制度落实情况。第五章组织保障,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保障,做好顾问的聘任、政策指导、企业推荐、经费保障等工作,通力协作促使制度发挥效应。第六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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